韩国税收制度
韩国的税收制度根据税收权的主体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包括针对收入征收的法人税及所得税等本国税制,以及对进口物品征收的关税。
地方自治团体征收的地方税包括购置税、登记许可税和财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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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税种
法人税
法人税以法人获得的所得为征税对象、是指法人承担纳税义务的税 。法人税的纳税对象包括盈利法人和非盈利法人在内。
国内法人对于在海内外发生的全部所得负有法人税纳税义务、外国法人仅对在韩国发生的所得负有法人税纳税义务。
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对商品或劳务的提供、货物进口过程中发生的附加价值进行申报缴纳的税款。
劳动所得税
劳动所得税是指对提供劳动并获取代价的行为征收的税款,作为征收对象的劳动收入不论其名称和形式,除了金钱以外,还包括物品、股票等。
转让所得税
转让所得税是通过资产的出售、交换或向法人实物出资等,将资产有偿转移时征收的税款。
什么是韩国法人税?
韩国的”法人税““可以理解为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形式的经营者(股份公司)在其事业中产生的所得课税。
韩国法人税申报期限
每年须进行一次法人税申报;法人事业年度结束日期为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开始3个月以内。
例:A公司的法人结算申报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则法人税的申报期限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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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人税缴纳对象
1、在韩国境内成立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子公司等所有实质性经营场所的法人(国内法人);
2、在国外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FDI)。
注: “国内收入”仅限于韩国法律规定的韩国境内来源的收入。
需要缴纳韩国法人税的条件
1、事业年度的盈利收入;
2、转让韩国境内相关法令规定的房屋(不动产)/非经营性土地所得;
3、截至各事业年度结束日,自身资本超过500亿韩币(超出中小企业的界定范围)的法人;
4、在事业年度的收入中通过股息,红利等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