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走**摄影器材案查扣现场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来函咨询 :请教一下,就是这个案件——深圳海关缉私局查办的2.3 亿元*私走**高端摄影器材案,通过在海外采购高端摄影器材,在香港进行拆分,然后将拆分后的机身和镜头通过水客*私走**入境。有 20 名嫌疑人涉案,查获佳能索尼等相机、镜头、配件等器材近 2000 部。 听说案件很快就要送检察院了。 有朋友说到时就可以拿到《起诉书》,就知道怎么起诉的,又有人又说只有《起诉意见书》没有《起诉书》,请问《起诉意见书》与《起诉书》是不是同一回事?
海关律师邵丹 : 《起诉意见书》与《起诉书》是两份不同的法律文件。
1、《起诉意见书》由侦查机关制作,代表侦查机关(如缉私局)对案件的意见,所以《起诉意见书》是从检察院获取的。《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规定,对侦查 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起诉书》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出具代表控方的指控书,所以《起诉书》是从一审法院获取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其中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案件事实;起诉的根据和理由;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
3、案件刚移送到检察院,能获取的是《起诉意见书》而不是《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