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中女性一直被男权塑造着,是女人的不幸还是男人的悲哀?

中国古代女性的受教育权,古代男权对女性的压迫

/漫游心灵之旅的记录/

裸浴 [文化散文]

作者: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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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听懂自己的真实内心,然后让自己活在这内心的和谐流畅之中,这就是女人的“幸福”了。

—— 匡文立“网易女人十日谈女人”

我想我应该坦白一点,那就是在写作这本书的期间,我的心里始终徘徊缭绕着一首我愿意终生长吟不绝的歌。歌不长,只两句:

骑马挎枪走天下,

马背上有酒有女人......

—— 蔡磊·《裸浴》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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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浴 [文化散文]

| 卷二混沌之旅| 第六章 写给历史的寻人启事 |

——寻找诗人——谁比谁蠢多少

—— 风流天子千年罪 —— 祸起萧墙:女人中的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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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性的受教育权,古代男权对女性的压迫

《最后的金莲》奶奶的小脚图片扫描[摄影/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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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天子千年罪

历史是一部书。

传统写法总是一派端庄板肃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夫子之风,好像我们这个老大帝国果真是靠那成龙配套的仁义道德才形成了那种立判忠奸的春秋之相,也因此才延年益寿天地同春。

其一本正经的煞有介事有时真会唬得你骇然惊悸自惭形秽。

但是呢,细细地看过去,前矛后盾破绽百出又何止一处?

单是关于女人——

就被他们一会说成是百无一用无才是德;

一会儿又说成是洪水猛兽祸国之源。

这就让人纳闷,一个万世礼义之邦呢,怎么动不动会冒出那么多祸国殃民的祸水?那固若金汤针插不进的皇城家国呢,怎地被一个小女子一笑一颦之间就搞到灰飞烟灭荡然无存了,而且,还不止一次?!

夏桀是“荧惑女宠”妹喜亡了国的,商纣也是因同样的原因亡了国的,只不过换了个女人叫妲己。

这哪里就完了呢?

赵婴私通,引出赵氏孤儿,庄公(齐)私通,引出臣弑其君,吕不韦的奇货可居,祸延秦皇显考;吕后的人彘奇妒,祸延刘家一脉……

如此说来,一部千古兴亡史,简直就成了一部女妖做怪史,怪不得大家要拉下面孔,或者道貌岸然缄口不言,或者变颜变色声色俱厉。

怪不得要把女人打下十八层地狱呢,怪不得。

可偏又六根不净妄念滋生,还美其名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祸水”还没堵住,污水从此滔滔;从娈童到“御女车”,从“萤幸”到“蝶幸”,从“肉台盘”到“肉屏风”“肉双六”到“肉吐壶”,从花旋风到*阳药壮**,从自阉到阉人,从贞节牌坊到“冒耻求种”,从*宫春**画到鸳鸯谱……

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势下,女人要做为人成为一种存在,实在无异是痴人说梦咄咄怪事!

堕入深渊的中国女人,就这样被人一步步夺走了全部的原本该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没了人格。没了权利。没了自由。大部分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还甚至,就连她们自己的知冷知热知疼知痛的身子也不是她们自己的了!

一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就使得“不事二夫”的贞节牌坊成了耸立在所有女人心上的沉甸甸的千年不倒的墓碑,多少女人在还没有死的时候就已经心如槁木形同活尸!

这也甚至还不是最恶毒的呢。

在中国女性所蒙受的诸种几近变态疯狂的折磨中,最刻毒、最残忍、最不人道的还有——缠足。

现在在我们的语言中,有一个经常用的词叫“满足”,词典里的一种解释是:全部充实,达到容量的极点。

那么缠足意味着什么你就该明白了吧?

不满足是一种遗憾,一种痛苦,而缠足就活生生是对生命的摧残,对生命的血淋淋的残害和*躏蹂**。

一般认为缠足的始作俑者为南唐后主李煜。

这位*国亡**之君治国未见新意,出这种下三烂的点子倒颇见“功力”,整个一个目距过宽十岁了还吮手指露屁股只穿一件脏兮兮的红肚兜的无赖痴呆儿模样,就这还说是天之子人中龙呢,呜呼!

荷兰人高罗佩在其所著的《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中就此有一段不算短的论述,现节录如下——

据说李煜为窅娘(李煜之宠妃。引者注)制造了一个六英尺高的大莲花,又用布带把她的脚缠起来,使她的尖足仿佛月牙,让她在莲花上表演他喜欢的舞蹈。因此,窅娘一向总被画成缠足的形像。……

尽管有人怀疑是否真从窅娘才开始了缠足的风气,但是文献的和考古的证据却表明,这一习俗确是在这一时期或其前后,即唐、宋之间约五十年的时间里出现的。……

从宋代起,尖尖小脚成了一个美女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并围绕小脚逐渐形成一套研究脚、鞋的特殊学问。(且看他们是如何研究的——引者)女人的小脚开始被视为她们身体最隐秘的一部分,最能代表女性,最有性魅力。

宋和宋以后的*宫春**画把女人画得精赤条条,连阴部都细致入微,但我从未见过或从书上听说过有人画不包裹脚布的小脚。……

女人的脚是她的性魅力所在,一个男人触及女人的脚,依照传统观念就已是*交性**的第一步。几乎每部明代或明代以后的色情小说,都以同样的方式描写这一步。……

这里所能指出的仅仅是,少女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把脚一道道紧紧缠住,使大脚趾向回弯,其余四个脚趾向脚底弯。越裹越紧,直到把脚挤成尖角形。

……用这种方法,把脚的主要部分挤到脚踝,留在下面的那一小部分就可以伸进小鞋里去了。隆起的脚踝则用裹腿遮蔽,裹腿的式样经过许多世纪变化相当大。它们在中国的色情艺术和色情文学中起过重要作用。

其实对中国妇女健康的总体趋势来说,由缠足而派生的影响才是最严重的问题:缠足使女人对舞蹈、击剑以及缠足时代以前女性从事的其他体育活动兴趣锐减。

对故意把人体扭曲变形这一点,我们不妨把眼光放得更远一点,注意一下十九世纪西方观察者的看法,他们中曾有人就缠足发表看法说:

“不仅中国人的思想,而且他们的身体也被反自然的习惯摧残和扭曲了。”

但这位观察者却未免健忘了,在同一时代,他家里的妻子和女性亲属也正由于束腰过紧而使心肺大受其苦。

尽管缠足引起了很多痛苦,但通常所有时代和所有种族的妇女都会为追求时髦而乐于承受这些痛苦。

1664年,当满族妇女被禁止仿效汉族妇女缠足时,她们竟愤愤不平。

在艺术领域,缠足所导致的令人遗憾的后果是,它中断了伟大而古老的中国舞蹈艺术。

宋代以后,仍有一些著名的美人和*女妓**以演唱技巧和弹奏乐器的技巧被人称誉,但伟大的舞蹈家却越来越少见了。

在朝鲜和日本,从中国引进的这种艺术一直持续发展,直到今天在歌舞伎中仍兴盛不衰。

可是与此相反,在中国本土,舞蹈艺术的发展却停滞不前,日益濒临灭亡。

这就是中国男人所干的好事!

而且,更为荒唐荒诞可气可恨的是,有了个风流天子李后主不算,后世还居然有人著书立说,面对已被致残的女人的小脚,面对所谓的“三寸金莲”,他们居然还既津津有味又洋洋得意地品咂再三一唱三叹,真不知那是一种怎样催*欲人**呕的审美和*欲情**?

清代李渔在他的《笠翁偶集》中这样形容他眼中的“金莲”:

“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弱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

同代的方绚在其《香莲品藻》中认为,所谓香莲之妙应在“三上三中三下”之间品评咀嚼——也即“掌上、肩上、秋千板上;被中、灯中、雪中;帘下、屏下、篱下”是也!

中国男人还有救么?

谁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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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性的受教育权,古代男权对女性的压迫

入《后汉书·列女传》的班昭守寡后写出《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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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萧墙:女人中的叛徒

称她们为叛徒,似乎是有些言重了。

且不说环佩叮当金莲三寸等同时代女性的外在标杆了,就是那些出自她们自己之手的什么“三从四德”、“妇言妇容”等诸如此类的“几要几不要”的玩艺儿,她们也得自己先率先做到才行啊。

如此说来,她们就还是女人啦?

可她们为什么要比男人还厉害地专和女人过不去呢?这样的女人,即使不说是女界的叛徒吧,起码也该说是变节分子。

女人的守节,原本就是守给男人看的,在女人自己,倒并非完全都是心甘情愿;而另一些女人另一种意义上的变节,说穿了,也同样是为了取悦讨好以男性为主导的主流社会。

那她们就还是叛徒。

她们是这样的一种叛徒——

青年应当天真烂漫,非如她们的阴沉,她们却以为中邪了;青年应当有朝气,敢作为,非如她们的萎缩,她们却以为不安分了:

都有罪。

只有极和她们相宜,——说得冠冕一点罢,就是极其“婉顺”的,以她们为师法,使眼光呆滞,面肌固定,在学校所化成的阴森的家庭里屏息而行,这才能敷衍到毕业;拜领一张纸,以证明自己在这里被多年陶冶之余,已经失了青春的本来面目,成为精神上的“未宇先寡”的人物,自此又要到社会上传布此道去了。

——鲁迅《寡妇主义》

对于这种叛徒的可怕,鲁迅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有一个恰当的比喻:“所可怕的是幸而自立之后,又转而凌虐还未自立的人,正如童养媳一做婆婆,也就像她的恶姑一样毒辣。”

这一群里边,第一个毒辣的,就是那个写了《女诫》书的班昭。

自班昭之后,一大群女界叛徒纷纷探头而出,什么《女学》《女则》《内训》《闺范》,什么《女史箴》《女孝经》《女论语》纷纷出笼,大有男主外、女主内,夫妻联手、上下协力,把天下所有的女子都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气势。

她们(还有他们)好像已经成功了,尤其是班昭,不仅奉“帝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之”,且声名远播,《女诫》七章不仅遍传古中国的妆楼绣阁,同时还流布朝鲜、日本,并导致了那里的同类产品的供售两旺。

班昭的《女诫》不长,短短的不到两千字,却管制了女人几近两千年,真可谓“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班昭自己大约是很得意的,要不她怎么会摆出那么一副天下所有女人的共同的祖奶奶的架式,以那么一种柔和中带着嘶哑的口气,编织出她的温情脉脉又骇人听闻的狞厉之网?

开宗明义,《女诫》中的第一行字就告诫女人们要“卑弱第一”。既然卑弱是女性人生的第一要义,那么,当女孩子生下之后就要把她放在床下,以“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对此,班昭还有解释呢:“谦让恭敬,先人后已,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

瞧瞧,身为女人,你一生一世的基调就这样被确定了,你就乖乖地在给你规定好的磨道里转吧,一圈又一圈,一年又一年。……

杀人不见血,软刀子割人不觉死,班昭者流的功绩正在于斯。

至此,“文死谏,武死战”,“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的中国式的生死观、道德观、节烈观便完满无缺了,历史本身便也圆润通畅了,世道人心便也好了,中国便得救了。

现在,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看清上节所说的“祸水论”的渊源何在了。

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页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国亡**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

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写入志书。不节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到随便什么人的唾骂,无主名的虐待。

——鲁迅《我之节烈观》

原来如此!

[待续]

中国古代女性的受教育权,古代男权对女性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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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 磊, 1957年生 祖籍湖南,甘肃省作家协会理事,小说家、散文家。多家出版社出版其长篇小说《大河之城》《*风汉**烈》《大明日落》《隋亡唐兴七十年》及其散文集、中短篇小说集十数部其创作领域还涉及报告文学、戏剧、电影剧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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