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齐鲁网2月29日讯(见习记者 贾治红 通讯员 贾通洲)日前,记者从德州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德州市消保委系统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714件,同比下降8.9%;解决率为9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746人次,从投诉的情况来分析,家用电器售后问题投诉最多,连续三年居榜首,服务类投诉和商品质量投诉也居高不下。
家电类投诉稳居榜首
在全年消费者投诉案件中,商品类投诉512件,占投诉总数的71.7%。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217件,占42.3%。
家电类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家电未出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或售后以种种原因推脱“三包”责任,或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的承诺不予兑现。
★商家送货安装不及时,或反季购买电器未及时开机使用,验收手续不严格,事后引发纠纷。
★商家对临出保修期新家电出现故障故意推拖,或者大病小修,恶意“拖保”,逃避三包责任。
在此提醒消费者:
1.购买家电商品时,要选择通过3C认证并贴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
2.产品验收要及时,同时注意产品发票、说明书、送货验收单上的文字表述是否一致。
3.家电在临近保修期出现故障时,送修家电时要多咨询,问清故障源,谨防“拖保”,避免掉入“维修陷阱”。
电动代步汽车质量投诉居高不下
2015年交通工具类投诉78件,占商品类投诉15.23% 同比增长5.54%。电动汽车作为新兴节能交通工具,备受消费者的青睐,但目前国家对低速电动车质量及使用没有明确规定,长期缺乏统一的生产标准,质量无从保证,导致纠纷复杂化,特别是外地客户投诉逐年上升。
电动汽车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电动车整车质量不过关,短期内出现变速器等主要部件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不规范。异地购买当地无维修点、无配件,消费者遭遇维修难。
★电池容量不足,连续行驶里程与产品说明书中所承诺的有较大差距。
★电动车的车灯、车箱、喇叭等部件质量差、故障率高。
★网上销售问题严重。网店代理与生产者分离,网络平台把关不严,出现问题后代理商、厂家和网络平台互相推诿,逃避责任,造成异地投诉增多,给消费者带来无尽的烦恼。
在此提醒消费者:
1.在购买电动代步车的时要做好事*考前**察,了解厂家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对三证不全的“三无”产品要谨慎购买。
2.要认真检查外观,体验整车性能是否正常,看随车的配套附件是否齐全。
3.对商家的售后服务承诺通过合同形式明确约定,特别是网上交易货款要通过第三方担保,拒绝线下支付,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通讯产品售后服务难尽人意
随着通讯产品的普及,手机等通讯产品保有量逐年增长,产品质量暨售后服务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本年度通讯产品服务类投诉57件,占8.4%,同比增长5.7%。
通讯产品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个别品牌手机质量不过关,短期内频现各种质量问题。
★不良商家采取优惠、打折等促销手段夸大宣传,设置营销陷阱。
★对“三包”期内的手机以各种理由如人为原因等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的“三包”权利得不到落实。
★维修期过长,从送修到交付一般十多天甚至更长,商家又不提供备用机,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
在此提醒消费者:
1.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商场或厂家专卖店购买手机。
2.选购手机时要当场核对手机三包凭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手机串号、入网证的扰码与手机上的是否一致,保存好维修记录。
3.认真查验手机外包装是否完整,手机成色新旧,仔细查看手机有无用过的印痕;要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谨慎选择,理性消费。
家用汽车消费遭遇侵权问题多
随着家用汽车促销的不断升级,个别汽车经销商采用欺诈手段销售汽车,有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汽车投诉仍成为投诉的热点。
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
★违约不承担责任。部分经销商肆意解释合同,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
★隐瞒重要事实。如质损车当新车销售而不明示,车辆合格证抵押后不随车交付,影响上牌;
★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如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免费维修、保养的服务,千方百计地解释为收费服务,应使用原厂配件的擅自使用副厂配件等,导致服务缩水,引发消费纠纷。
在此提醒消费者:
1.选好经销商。购车应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
2.签好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不轻信广告宣传,不以包牌价订车,在代购车、上保险、办牌照等“一条龙”服务方面注意相关内容及条件,避免陷入温柔陷阱。
4.做好提车检查。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
5.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网络购物异地维权成难点
随着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网购、团购等新型消费方式日益受到许多消费者的推崇,但由于电商行业发展还不够规范,网络交易纠纷随之上升。全年处理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6件,占7.9%,同比增6.9%。
互联网服务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图片与实物不符。商家在宣传中借助夸张的辞令、非实拍的图片、虚构的交易记录或交易评价,突出性能优点,掩盖商品缺陷。
★以低价诱惑顾客。一些不良网商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利用节假日虚假折扣,过后不升反降,忽悠消费者。
★领券容易用券难。一些电商在大型节庆活动期间向消费者发放优惠券、返款红包等,但参加活动的商品却很少,或者利用限制使用时间、满额减免等手段限制优惠券的使用,消费者往往是有券无优惠。
★预付定金猫腻多。部分网商设定预付金制度,以参与预定的消费者越多,价格越优惠,但消费者往往不知道最终成交的时间。
★售后服务难保障。有的网购商品未实现全国联保,出现质量问题后必须把商品寄回网店,售后服务受到网商诚信度、物流安全及速度的影响,网站与商户之间职责不明,发生纠纷后互相推诿,难以售后维权。
★物流快递环节问题多。主要是商品送达不及时、收货时先签后验或只签不验,出现问题快递拒不承担责任;快递物品发生丢失、损毁,电商、网站和快递之间互相推诿,导致损失无法补偿。
在此提醒消费者:
1.慎选电商。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购物网站或官方网站,选择信誉级别高和网购评价高的网店。
2.慎选商品。在购买前对商品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电商商品质量监测通报等信息,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
3.慎重付款。尽可能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不要与卖家私下约定其他交易方式,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
4.慎防条款陷阱。消费者在购买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品时要核对商品的有关信息、查询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注意验货签收环节、索要票据或*载下**交易流程及其截图,作为事后维权证据。
生活服务类消费陷阱多
在涉及旅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涤染色、摄影及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类消费时,消费者往往遭遇行业*规则潜**、乱收费等不法侵害,是引发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尽量到证照齐全的生活服务场所消费,消费前仔细查看价目表,拒绝不合理收费行为。
2.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在得到赠券、代金券或消费卡时,应详细查看该卡的消费规定,拒绝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3.特别是外出旅游时,更应注意索取、保留好发票等票据,并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或消费纠纷时,及时投诉维权。
服务性行业预付消费违约纠纷增多
美容卡、就餐卡、健身卡,以及时下普及的洗车卡、订奶卡等,目前服务性行业很流行“预付款消费”,消费者交钱办卡可以有相应的优惠,商家也可以预收资金,积累更多的实力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存在问题:
★中止消费退款难
★信誉质量保证难
★虚假承诺兑现难
★企业变更履约难
★携款逃逸追款难
在此提醒消费者:
1.购买或签订有关预付款消费协议时,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经营是否正常等;
2.多途径了解商家的信誉情况,不要轻信广告和自我推介,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
3.仔细审阅有关合同条款,详细询问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4.妥善保存相关维权凭证;对商家突然关门并且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大宗消费合同违约遭遇“定金”陷阱
在购房、装修等大类消费过程中,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擅自违约是当前造成消费纠纷的主因。
在此提醒消费者:
在选房、购车、装修等大宗消费时,一定要把好合同签订关,仔细推敲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避免陷入格式合同陷阱。尤其不要轻易预付订金,如果确需付订金的话,也要在订金单上明确概念,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保健品购买容易退货难
随着老年人保健意识的增强,老年保健类产品需求也在不断增大。部分老年人时常会轻信商家的营销招术,陷入温柔陷阱,乱买乱吃各种保健食品,结果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而一旦发现问题找商家退货时则百般推诿。
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
1.有病请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医嘱用药治疗,切莫乱买乱用保健品;
2.需要购买保健食品的,应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超市或保健食品专卖店购买,不要轻信购买上门推销或无固定场所经销的产品;
3.切忌通过电话销售、会场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或药品,以免出现问题难以维权。
4.对购买的保健品要注意鉴别,了解产品的原料成分、适用范围等,必要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有关商品信息,以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农资质量问题侵害农民消费者利益
随着农资产品科技水平的提高,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监管和售后服务跟不上,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或因农资产品使用不当,造成农作物减产,损害农民利益。2015年,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农资质量问题投诉30件,同比仍有增长趋势,其中化肥、种子、农药等质量问题投诉比较集中,成为困扰农民消费者的一大难题。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
1.购买农资要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并向经营者索要信誉卡或其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
2.做好产品使用方法的咨询,使用中要严格按照农资商品使用说明的程序和配比比例使用,并注意留存样品;
3.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投诉,避免出现证据灭失举证难的问题,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除上述投诉热点,从统计情况来看,在全年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服务类投诉202件,占投诉总数的28.3%;商品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549件,占投诉总数的80.45%。与2014年同期相比,涉及质量、价格、虚假宣传、假冒和其他性质的投诉比例有所上升;涉及售后服务、计量、安全、合同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