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体检需要检查项目 (药店检查项目有哪些)

多地开启药店专项检查,剑指“药品网售”。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疫苗、精神药品*醉药麻**品等品种;不得买赠处方药、甲类OTC;展示药品信息应符合规定......

网上药店,多地实施大检查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后,多省监管部门将“药品网售”领域列为检查重点,涉及大批B2C电商药店和O2O平台药店。

而在《办法》实施前几天,国家药监局还公布了一起“药店违法网络售药”案例。案例信息显示,一家连锁药店因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医疗机构制剂,被罚没59.5万元。

在此背景下,多地近期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检查工作,以进一步维护网络销售药品市场秩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3月29日,根据“如皋关注”报道,江苏如皋市市监局正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

据悉,市监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疫药械经营环节稳价保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企业自建网站和入驻淘宝、美团、拼多多、饿了吗等平台的线上店铺开展线上线下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是否销售假劣药品、是否超范围超方式销售药品、是否违规销售处方等情形。1-3月,辖区内90多家药店已被检查。

监管人员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对法规的贯彻执行存在等待和观望心理。另外,线上药品销售行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店铺名称与线下证照信息不一致。

2.未及时更新展示证照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3.未区分展示非处方与处方药,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

4.未在每个处方药品展示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风险警示信息等等。

3月23日,辽宁盘锦市市监局发布公告,自《办法》实施以来,该局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监管和指导。

辽宁盘锦市市监局督促全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包括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对于全市在第三方平台上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260家药房,监管部门建立了相应监管台账,进一步提高了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日前,四川旺苍县市监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对19家药品网络销售药店开展了约谈告诫并限期改正,并对12家网售药店存在未与受托企业签订质量协议的违法行为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26条的规定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需要一提的是,除了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宣传也会成为药店检查重点。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届时,监管部门必将严打药店网上违法广告行为,涉及处方药广告、健康知识宣传、广告内容审查等多个方面。

线上售药,注意这6条“红线”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店通过网络渠道销售药品,应注意以下主要经营红线,如若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严重处罚。

1.禁止销售国家特殊管理药品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疫苗、血液制品、*醉药麻**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药性**品、放射*药性**品、药品类*制毒易**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处罚:违反该条例的,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不得买赠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3.避免电子处方重复使用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处罚:违反该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匹配相应规模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5.展示的药品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并在相关网页上显著标示处方药、非处方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处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保证药品配送质量和安全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配送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湿度要求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配送的药品应当放置在独立空间并明显标识,确保符合要求、全程可追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委托配送的,应当对受托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与受托企业签订质量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处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另外,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线上线下一致,网售假药最低罚150万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曾撰文表示,不单是上述《办法》,网上售药还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所以,在药品销售方面,线上与线下一致,一旦违反《药品管理法》,同样会被重罚。

1.最低罚150万的违法行为: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销售假药等,按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2.最低罚50万的违法行为: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最低处罚30万的违法行为: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最低罚10万的违法行为: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销售劣药,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同时,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5.最低罚5万的违法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的药品,而为其提供储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收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收入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聘用人员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