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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自1月8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不再对自香港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李家超今日公布,1月8日香港与内地首阶段通关。 据介绍,首阶段将开放7个出入境口岸,深圳湾、文锦渡、落马洲等陆路口岸将于8日重开。 为确保市民安全、有序及顺畅地“通关”,陆路口岸将设人数限制,每日约有6万人可经陆路口岸从香港前往内地。李家超表示,为方便及保障身处内地的港人回港及在港内地人士返回内地,相关人士将不占用“通关”名额。
通关在即,你的行李箱准备好了吗?

图:香港商报
香港过关至内地(部分)
1 . 从香港带出必理痛、连花清瘟等防疫药物到内地,公司件须正式报关进口; 个人件则须提供购物收据,以及特殊单据证明,例如处方病例证明等,也要提供香港卫生署颁发的出口许可证。快速检测试剂只接受公司件寄出。
2. 人参、鱼翅、花椒、灵芝等名贵补品不可以携带出境。
3.香烟及酒类方面,入境内地不可携带超过200支香烟,酒类则最多只可带750毫升。
4.电子产品和奢侈品等,需证明为自用物品,如无证明,则超过一定金额(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后会被征税。
5.每人可以携带不超过1.8公斤的婴儿奶粉。
拓展资料
1、旅行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进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超出范围的,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海关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在回程时复带出境。
2、金、银及其制品
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超过50克的,应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得数量核放。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票”放行。
3、货币规定
根据香港海关官网的信息,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5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
出境:即将离开香港的人士,须在海关人员的要求下,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如有的话,须做出书面申报。
(编辑 杨冰馨)

本文为香港《经济导报》新媒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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