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过了,最近刚好准备到香港澳门购物游玩,需要再次签注怎么办?

这个问题,就让越秀山君手把手教你解决啦!

往来港澳再次签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具体要如何办理?越秀区的办理点是在哪里?
往来港澳再次签注办理指南在此,有需要的朋友记得赶紧mark下来啦!
办事条件
1.广州市常住户口居民,16周岁以下申请人须事先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2.已持有我市签发签注记录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没有在香港或澳门从事非法活动的记录。
所需材料
1、往来港澳通行证
2、身份证
3、监护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
4、商务备案IC卡(申请再次商务签注需提供)
办事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或通过警民通APP、广州公安微信、电话、短信进行办理;
◎确认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选择前往地及签注种类等相关内容,确认申请;
◎系统返回一个受理编号等信息;
◎申请批准后,按预约时限去领证,选择速递方式取证的,等待速递公司上门服务。
2、在“*证办**易”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使用身份证登录“*证办**易”系统,按照提示逐项确认相关内容,最后确认申请,缴纳费用和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区公安出入境*证办**大厅
越秀受理地点

(可点击大图查看)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45;96897(请使用固话拨打);
监督投诉电话:83115725
受理时间
“*证办**易”24小时受理点: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厦,越秀*证办**中心。
其余出入境*证办**大厅受理时间详见受理地点栏。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年以下(含1年)100元。
看了这份指南,大家知道往来港澳再次签注怎么办理了吗?觉得有用的话记得把帖子转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哦!
素材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编辑:浩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