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父母出资购房属于赠与 (如何判断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

案情简介:李父李母辛苦劳动大半辈子为儿子攒了一笔结婚储备金,小李在适婚年龄遇到了情投意合的小王,两人随后在15年登记结婚。婚后,李父李母出资全款为小夫妻在北京购置了一套房,因为小王有北京户口,因此老两口直接以儿媳小王的名义购买了此房。结婚不久后,两人矛盾渐生,双方陆续闹了好几年,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因购房款是李父李母二人多年的心血,且其中一部分房款也是向亲戚朋友所借,眼看小夫妻二人关系挽回可能性不大后,李父李母遂拿着儿子小李给其出具的一张借条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儿媳二人返还购房借款。

怎么认定是父母赠与的房产,父母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裁判结果:本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李父李母诉讼请求,认定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子女买房由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判决小夫妻二人将购房借款及利息返还给李父李母。事情到此还未结束,儿媳小王不服判决,一直诉到最高院,最后最高院仍是认可了一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小王的再审申请。

案件分析:经过了解案件情况及结果之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本案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法院判决是非常有温度的,父母劳累半生想为儿女建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为此不仅将自己的养老金全部搭上,而且还在年迈之际四处举债,只为孩子的婚姻家庭生活能平安顺遂。本案最高院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考虑,小夫妻二人虽要返还借款及利息,但是涉案房屋的增值部分仍由小两口享有,此种处理结果两厢皆宜。对于儿媳小王提出参考类似案例,却结果相悖的再审理由问题,给出了“因案情不同,则判决有别,属于依法处理案件的结果,并非相似案例处理结果必然具有一致性”的回应,婚后父母对于没有明确给予给子女哪一方的购房款到底是认定为赠与还是借款,本案是非常具有参考性的裁决案例。

父母之忧忧百岁,子女之愁愁百年,愿天下父母健康长寿,百岁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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