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柴一森 / 摄 展翔

随着网约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约车驾驶员的劳动风险也在与日俱增。由于大部分驾驶员和平台不属于劳动关系,一旦遇到纠纷、意外伤害等情况,在法律认定上往往陷入困境。近日,几位网约车驾驶员向本报来电,称自己遭遇了各种“套路”,不仅没赚到钱,还赔了押金。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吃了不少“哑巴亏”。
【现象】
劳动工具的隐性成本太高
韩师傅开网约车才满一个多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两车事故,让他“车钱两空”。
去年年底,韩师傅与一家名为“雷捷”的网约车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缴纳8000元的押金和每月6300元的租金。刚上路开了一个月,就被一辆出租车追尾。公司让他把车辆送到指定维修点,然而过了整整两个多月,车辆仍没有修好。
其间,公司要求韩师傅继续缴纳车辆的月租费,如果不交就从押金里扣。“对方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来,要么缺少零部件,要么维修师傅休假,到后来我也懒得找他们,就当这些钱被骗了吧。”
韩师傅还告诉记者,时至今日,仍有不少网约车驾驶员试图去讨要自己的劳动所得,但由于双方只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一旦发生纠纷,驾驶员往往处于被动局面。“跑网约车看似很美好,实际上很坑人。”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关于网约车租赁的“套路”并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触犯了法律。2022年,浦东警方一举捣毁2个套路租车团伙,先后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
吴先生、洪先生分别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用来跑滴滴,并且都与老板王某签了租期为3个月的合同,押金15000元,每个月租金8800元。前两个月,一切正常,不过,当吴先生、洪先生刚交了第三个月的租金后,两人租的车被王某以各种奇葩理由“召回”,后面索性失联了。
经警方调查,王某在收取承租人的押金和租车费用后,通过技术手段,将车辆远程断油、断电,或者通过定位,使用备用钥匙潜入车内破坏设备,甚至人为制造划痕、事故,以需要维修为由,要求承租人将车送回指定地点,然后人、车“玩消失”,以骗取押金、租金。
【呼声】
引入行业监管 统一治理统一规范
很多网约车驾驶员在基本法律意识上较为欠缺,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往往只听对方的口头承诺,最后一步步掉入合同陷阱。就算最后走上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好也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时间、精力搭进去可能连本都回不来。对此,采访中,不少网约车驾驶员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对网约车租赁市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行业引导,指导驾驶员如何避坑,做到心中有数,方可签订协议。
【现象】
职业健康堪忧
除了网约车租赁中的种种“套路”,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的用工关系模糊,也是灵活就业群体面临的一大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仅有极少数的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多数是签订“三方协议”或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派遣服务,造成绝大多数的网约车驾驶员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如基本的社会保障、薪资补助、加班补贴或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补偿等。
与此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在社会保障方面,如病假薪酬、带薪休假、职业年金保险等的享受比例也是少之又少。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网约车驾驶员,其中购买工伤保险的仅一成。而买了社会保险的网约车驾驶员主要是自行购买,而非网约车平台或租赁公司提供。
近些年,随着不间断的接单、疲劳驾驶等,导致网约车驾驶员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既不利于个人健康,也隐藏着交通隐患,甚至有驾驶员调侃道,“开网约车也成为一项高危职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几年下来,许多网约车驾驶员都患上了慢性胃炎、颈椎病,前列腺炎等疾病。劳动保护缺失正让许多受访者不得不考虑退出网约车行业。
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行为,已有部分省市推出相应举措,如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在本月15日发布了《南京市网约车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约谈了T3出行、高德打车、享道出行等10家网约车平台并签署了这份公约。
此次签署的《公约》涉及平台日常运营、服务中的三大重点板块“驾驶员规范”“平台服务”“驾驶员权益”。《公约》约定,各平台要共同治理行业高危从业企业,保障驾驶员从业权益。统一约束、统一治理,督促行业上下游公司规范经营。此次约谈会和公约的签署无疑对于网约车行业来说有着极大的意义。
【呼声】
出台相应规定 给予更多保障
驾驶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既非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也不是传统的合作关系,正是这样模糊的身份让网约车驾驶员的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希望相关部门能完善网约车驾驶员劳动关系认定的司法与立法,根据不同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用工模式,出台针对性强的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同时优化驾驶员维权通道,在遭到侵权时能提供维权通道。
此外,当前很少有人会关注网约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问题,希望平台能履行保障驾驶员驾驶安全的监督义务。例如,科学制定网约车行业工作环境标准,明确平台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义务。加强驾驶员的职业安全保护,科学设置驾驶员的工作时长,针对夜间驾驶的驾驶员提供额外补贴,提供人身安全保险等。同时为网约车驾驶员就餐、停车、如厕、休息等实际需求提供便利。
【现象】
收入不定 标准不清
作为网约车驾驶员最为关注的薪酬,有六成受访者认为网约车平台收费扣费不透明,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平台抽成不科学、不合理,享受不到奖励机制,多跑几个平台也未必能挣到更多的钱。还有不少网约车驾驶员认为,平台控制着驾驶员每单的薪酬和派单量,霸王条款太多。
王师傅开网约车已有6年多了,当初从传统出租车公司跳出来,正是看中网约车的灵活性以及平台的高额补贴。“现在平台补贴越来越少,抽成越来越高,很多驾驶员一个月工作28天连6000块钱都赚不到。”
眼下,尽管多家网约车平台宣布降低对驾驶员的抽成比例到14%-20%,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买账”。有网约车驾驶员向记者透露,不同网约车平台在收取每个订单的信息服务费时并不相同,有的每单收取0.8元的信息服务费,有的则是1-1.9元,使得跑不同平台的网约车驾驶员在收入上也大不相同,且在收取时也没有具体标准,定期结算的模式更是让不少网约车驾驶员摸不清规则。“降低了抽成却在信息服务费上动文章,这难免缺少真诚。”不少驾驶员吐槽道。
【呼声】
科学制定分配机制 收入透明化
平均一个月需要跑8000元左右的额度,才能保证5000元左右的净收入。为增加和保证收入,网约车驾驶员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疲劳驾驶,这对其自身健康和交通安全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希望能改变计价规则,引入包干机制,驾驶员一次性缴费后,每笔订单不再与平台分成,自己跑多少就赚多少。同时引入政府宏观指导或常规监测,制定符合各方利益的分配机制,进一步透明化平台和从业人员的收入配比。
律师观点
针对网约车驾驶员遭遇的各类权益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征连律师。
记者:当网约车驾驶员遇到权益问题时,该如何处理?
李征连:第一,审视双方合同约定。平台企业多会与劳动者签有合同,审视合同对双方关系是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等法律性质的描述,这是处理问题的第一步。
第二,判断约定的合理性。合同中若相关约定不合理,如劳动强度、算法规则、交通规则等明显不合理或违背公序良俗,劳动者可主张该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害。
第三,分析双方关系实质。有平台企业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等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建立劳动关系。若双方在实质上已符合劳动关系要件的,劳动者可请求据实认定劳动关系。
第四,遇明显异常要报案。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遇到的异常情形也要注意,如发现平台企业收取较大押金而突然失联等情形的,这种情形可能已经涉嫌犯罪,劳动者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在进入网约车市场前有哪些要注意的?
李征连:入职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前,劳动者要善于运用各种互联网检索工具审查平台企业的成立期限、注册资金、行政许可资质,以及涉法涉诉、执行等信息,对目标平台企业事先有一定了解,尽量避免踩雷。
签订合同过程中,对资金结算、奖惩规则、责任承担等关键条款要认真查看,遇有不清楚之处可要求平台企业做解释说明。合同签订后要妥善保存相关文本,需要提醒的是,有平台企业通过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建议劳动者及时*载下**或截屏并妥善保管,以备维权时使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平台企业沟通,一方面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损失的扩大。当然,对于行业的共性问题,还可通过行业工会等组织进行反馈,多方推动问题的解决。
当争议发生后,若无法通过自行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调解等方式解决的,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合同的实际情况,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或民事诉讼维权。
记者:劳动关系模糊会给用工双方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李征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系依托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而出现,其工作形式多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并不一定就是劳动关系,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实存有一定模糊性。
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最高法院及全国总工会等就家单位曾在2021年7月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指导平台企业对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依法签订了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2023年2月,人社部办公厅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并提供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和三方协议的参考文本。前述指引意见及参考文本,基本覆盖了当前新就业形态中的相关情形,值得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借鉴和参考。
综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关系的模糊性不仅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维护,事实上也不利于平台企业的用工稳定,容易引发各种纠纷。根据用工的实际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法律关系性质及相关权利义务,既有利于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也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平稳发展。
本版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