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各坟主:
因珙县经开区项目建设,拟征收巡场镇余箐社区第七农业社(原双河村六社)和第十一农业社(原双河村五社)部分集体土地。
拟*地征**范围: 余箐社区第七农业社(原双河村六社)苦竹至灯杆坡(小地名:杉木湾、马鞍山、苏家坟、大秧田等);第十一农业社(原双河村五社)双河五社边界至马尾岭(小地名:高坟塝、埂子上、马尾岭等)。
请该区域内还未登记的坟主于2021年8月31日前与所在地社长联系并到*迁拆**工作组登记, 逾期未登记的坟墓将被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箐社区第七农业社陈社长:13980396049
箐社区第十一农业社梁社长:18011210782
*迁拆**工作组何先生:15082469978
特此公告
珙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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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编辑:珙县兜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