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城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餐饮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城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餐饮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为吸取无锡“10.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雨花区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餐饮门店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决定自10月15日起,对辖区餐饮门店燃气安全隐患展开拉网式排查。

城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餐饮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15日,雨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圭塘街道*安泰**社区餐饮门店燃气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在一家名叫福建千里香馄饨门店内,检查人员发现店家有软管多头连接等违规现象,当即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商家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马上联系专业人员置换了新的软管。当天,共排查出商铺软管多头连接、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11处,均已责令立即整改。

城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餐饮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花花了解到,本次餐饮门店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将持续到11月中旬,执法部门将重点排查辖区内餐饮门店燃气设施存放不合规、设施老旧破损、消防设施不完善、老旧钢瓶超期使用、违规改动燃气装置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督导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对燃气经营户企业加强入户安检,重点检查台账记录,禁止向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门店送气。

城管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餐饮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液化气安全管理的通知》相关精神。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4.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来源 | 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谢旺

责编 | 周哲文 校对 | 吴祎玮 编辑 |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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