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不要去我家里,不要让我家人、邻居知道。”面对民警,39岁的徐某某(化姓,杭州人)与22岁的李某某(化姓,安徽人)的反应如出一辙。
同一天,他们俩不约而同收到海淘的“神秘包裹”。与此同时,民警也出现了。
海关发现邮包中有可疑物品
近日,随着杭州市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集中查缉行动的持续开展,萧山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杭州海关缉私局线索传递,在两个发到萧山的邮包中发现可疑物品,经鉴定为列管的精神类物质*唑三**仑和咪达唑仑,即新型*品毒**。
邮包的收件人分别为徐某某和李某某。
明确相关线索后,禁毒大队当机立断,会同邮政管理部门,部署警力在嫌疑人住处附近,准备在嫌疑人接收包裹时来个人赃俱获。
在盈丰街道某公寓楼内,民警将正要取包裹的徐某某当场抓获,查获咪达唑仑液体试剂10余支,*唑三**仑片剂10粒。

警方抓获徐某某
同一天下午15时许,民警在盈丰街道某小区快递驿站门口,将来取包裹的嫌疑人李某某当场抓获,查获咪达唑仑片剂20支,咪达唑仑液体试剂10支,*唑三**仑片剂20粒。

警方抓获李某某
两人均是出乎好奇海淘*品毒**
嫌疑人李某某是一名网络主播,直播游戏、美妆等内容,平时会到外网搜索直播要用的素材。在浏览网站时,他见到上面有“特殊”小广告,出于好奇便点击链接,按提示进行购买。
另一名嫌疑人徐某某是一名普通职员,也是在网站上看到“特殊”小广告后,出于好奇进行购买,没想到第一次购买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警方查获的新型*品毒**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明确指出*唑三**仑、咪达唑仑等为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据悉,吸食*唑三**仑等新型*品毒**会产生昏迷、失忆等中毒症状,长期吸食会引起焦虑、恐慌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涉及的*唑三**仑、咪达唑仑等精神药品,系通过跨境快递形式邮寄至我国境内,属于*私走**范畴。为此,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私走***品毒**,已被萧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萧公宣
编辑 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