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保是4月1日开始吗 (医保药店买药报销新政策)

根据江西省医保局的最新消息,江西省医保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预示着 江西省从4月份起,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可以在开通门诊报销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了。

江西最新纳入医保的药品,江西新医保政策药店报销

零售药店开启门诊报销的前提当然是零售药店需要具备开通门诊报销的条件和在医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才行。所以本次江西省从《通知》下发之日,即3月16日开始,在全省立即启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报销服务自愿申报工作,鼓励所有定点零售药店积极申请,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之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

也就是说,3月16日开始,全省各地将陆续有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报销服务,且开通的定点零售药店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多。而参保人员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这些药店购买药品就可以在药店直接报销了。

比如南昌市医保局于3月31日公布了第一批门诊报销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就多达 1306家

报销标准则是按照开具处方的医院相同标准执行。即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处方的报销比例为 60% 、二级医院开处方为 55% 、三级医院开处方为 5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提高 5个百分点

比如你是在社区医院开的处方,在药店购药后报销比例就是 60% (退休人员是65%)。

需要注意的是,在药店购药费与医院门诊费是合并计算的,只有当两块费用累计达到门诊起付线600元 后才能够在药店报销,且两块费用全年报销金额不能超过门诊报销上限1800元 (退休人员 2000元 )。

举例来说,假如你之前在医院发生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已经超过 600元 的话,在药店购药就可以直接报销了;但假如你之前医院门诊费只有 500元 ,本次在药店购药花费 300元 ,那么你可以按比例报销的费用则是 500+300-600=200元 ,也就是只有 200元 是可以按比例报销的,但以后每次再购药都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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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参保人员在医院开完处方后,在处方有效期内,可以自主选择医院的药房购药或开通门诊报销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药店购药时需凭处方和本人医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购的还需要提供代购人的身份证)购药。而在药店结算时,只要支付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报销部分是不用个人支付的。

虽说江西省4月份开启药店购药报销,但相较门诊共济医改前还是有些不方便,因为到药店购药的前提是需要到医院开具处方,多了一个环节,为其额外增加了行程、挂号、排队等时间成本和负担。所以,真要开处方买药,还是建议最好就近到社区医疗机构要方便些,另外报销的比例也高5-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