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
但遇到假烟更伤心

近期
就有人在没有取得*草烟**专卖许可证
及*草烟**转运证的情况下
从防城港运输 1500条假烟 至南宁
在经过贺州时被查获

等待他们的
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陈某某犯 非法经营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1月18日
八步区法院依法远程开庭审理
并当庭宣判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远程开庭△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在没有取得*草烟**专卖许可证及*草烟**专卖准运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为一个绰号叫“豹三”的男子从广西防城港一高速路的路边装载卷烟运往南宁方向。
途中,陈某某、王某某通过对讲机与在前面探路的车辆联系,途经广西的南宁、贵港、蒙山县等地。
同日上午10时许,陈某某、王某某驾车进入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207国道某饭店附近路段,后被公安民警及*草烟**执法人员查获,当场缴获各种卷烟共1500条(经核定价值235500元)。
这1500条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
*草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
上述卷烟均为
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宣判△
八步区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违反国家*草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无*草烟**专卖零售许可证及*草烟**专卖准运证的情况下,明知他人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而协助运输,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依法判决
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贺州普法综合八步法院
编辑:贺州新闻网 卢佳
责编: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审核:罗信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