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
来自周龙章《戏梦纽约》一书
绝顶聪明。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
不论红不红,都不假人以辞色,冷造成的舞台魅力。
歌越唱越好,此曲只应天上有。

一九九二年秋,大佑在纽约跟我成立了一个音乐工场,办公室就设在456画廊办公室里。那时候,他签了两个新人,一个是王靖雯,一个是娃娃,他把这两位新人接来纽约受训,就住在*拉盛法**罗大佑的姐姐Jennifer Lo的家里。当年大佑当红,所以他得大陆、港台三头跑,就把这两个新人交了给我。我每天开车去接她们,替她们找学校报名学才艺,送她们去上Barbizon表演训练学校、玛莎葛兰姆(Martha Graham)舞蹈学校及私家的声乐语训练班,这样子我鞍前马后地服侍她们约有半年之久。
当年王靖雯又高、又瘦,也不起眼,人呢,又总是冷冷的,所以我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大佑交代下来,我按本子办事而已。无所谓,我也不觉得她将来会红。娱乐圈嘛,一副自以为是的高姿态,那可怎么混呢?娃娃呢,虽然二十好几了,但行为举止像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不停地叫我:周哥哥长、周哥哥短,作小孩状,现在也不知去了哪里。

王靖雯本身倒是一直酷酷的。我不但白天陪她们到处逛,接送她们学才艺上课,晚上一个星期中总会去看几出百老汇顶级的歌舞秀,当课上。有几次还陪着王靖雯上现代舞课,我们未来的大明星对现代舞可一点天分也没有,导师教她左边扭二扭、右边扭一扭,王姐姐就是扭不好,也没天分,把老师气得不行。但将来要靠舞台为生的,拼了小命也得学。用功倒是很用功,年轻好办事,但始终现代舞这一块没学出个样来。一直等到大佑回来了,不晓得王靖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跟大佑说:“你不要这样子对我们爱理不理的,将来我们可都是你的摇钱树喔。”那句话可把大佑得罪了。
他们两个都是很有个性的,大佑是个一发不可收拾的人,王靖雯则是酷得不得了的鬼脾气。那时大佑想,我是罗大佑喔,我还需要你做我的摇钱树吗?于是他就动了要和王靖雯解约的念头,他先公事公办租了曼哈顿(Manhattan)希尔顿的一间房间,把王靖雯找了去,讲明了要跟她解约。当时我劝大佑不要太冲动,先看看再说。大佑说,我不和她解约,一年要投资五十万在她身上。结果他们还是解约了。王靖雯妹妹可不在乎,大笔一挥,回到香港之后经过高人包装,改名为王菲,居然大红特红,变成天后,红到我们大家都吓了一大跳。我们好多人都看走眼了,我就是头一个。
最好玩的是,她成名之后,把罗大佑的姐姐Jennifer和周龙章都归类为罗大佑一国,对我们不理不睬,老死不相见。当然,春夏秋冬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相信她已不记得我是谁了,只记得在纽约学艺的时候,有个又丑又矮的小年轻替她开车接接送送。谁也没想到,像她这样又高、又瘦、又干,前面没有,后面也没有的女孩子会成天后,而且一红就红了二十年。不过,我必须承认,她的歌后来的确唱得好,好听极了,而且年过四十愈唱愈好。现在我车上还存着她好几张CD呢!真是天使之声,听她的声音开车就是个享受。

当年王天后还不成气候的时候,跟她是有这么一点缘分,但我们双方始终没有意愿,也没有交上朋友。大明星来大明星去,几十年我也看多了,也不在乎。大佑有没有后悔当年跟王菲解约呢?我告诉你,大佑这个人做事是不会后悔的。再一说,要没有大佑的栽培,王菲能有今天吗?我也实实在在告诉你,人各有命,有没有罗大少我们的天后一样会红得发紫,命里有时终会有。
但是呢,你以为艺人这么容易红吗?这么些年王菲所受的压力和委屈,也不是普普通通的人所能承受的,老公也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也不是守着女儿过日子。也不知是真是假,又和小她十一岁分了又和、和了又分的谢小弟结合在一起了。再红也都要付出的,没有了自己,谁也不值得羡慕,而这些天王天后一红就都没有了自己,十个有九个谁都跑不掉。我们这些众生旁观者,无可无不可地等着看一出又一出的“天后娘娘连续剧”。到底是个女人,也四五十岁了,大结局不会太远了吧。希望是美丽大团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文:周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