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领英网 钻中国法律空子乱发垃圾邮件营销

"郑重声明:领英网如果你再往我的邮箱发一封垃圾邮件,我将按照中国法律起诉你。

"领英"<messages-noreply@linkedin.com>就是这个邮箱群发的。出于无奈我只能只要这样选择,一位李先生多年的网民对两面说V极其愤怒的表示。"

领英网为何要群发垃圾邮件?

这样从病毒营销(viral marketing,又称病毒式营销、病毒性营销、基因营销或核爆式营销)说起,是利用公众的积极性和人际网络,让营销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营销信息被快速复制传向数以万计、数以百万计的受众,它能够像病毒一样 深入人脑,快速复制,广泛传播,将信息短时间内传向更多的受众。病毒营销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营销方法,常用于进行网站 推广、品牌推广等。

不过,那么多年过去了。LinkedIn终于来敲开中国的大门。这个取了中文名的洋网站,在用户体验上,仍然值得改进。例如,之前被LinkedIn垃圾邮件骚扰的烦恼顿时又产生了,在厂竹在领英注册了之后,邀请注册的邮件并没有停止,一大波邀请 邮件正络绎不绝地塞满笔者两面说V的收件箱。

更奇葩的是,在我邮箱里可关注的朋友列表中,很多朋友是认识的或“可能认识的人”!我懵圈了

领英网钻的就是中国法律空子

据此前相关媒体报道,除了技术手段外,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反垃圾邮件法律,发送垃圾邮件的企业或个人,不仅要面临数百万元的罚款,严重者,还可能被起诉判刑。2008年,美国一名男子就因发送垃圾邮 件被判处21个月的监禁。

在美国,有专门的《反垃圾邮件法》(Can-Spam Act of 2003),发垃圾邮件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中国,发送垃圾邮件同样是违法行为,但处罚较轻。根据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授权利用他人的计算机系统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 (二)将采用在线自动收集、字 母或者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用于出售、共享、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子邮件地 址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发送或者委托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的行为:(一)故意隐匿或者伪造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封信息; (二)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 (三)发送包含 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时,未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部注明“广告”或者“AD”字样。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部或者通信管理局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中国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不久前发布的调查显示,我国电子邮箱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邮件数量为14.6封;用户平均每周收到的邮件中,垃圾邮件所占比例为37.37%。

代发20万封邮件收费2000元

对电子邮箱用户而言,垃圾邮件发送方往往具有隐蔽性、难以追溯等特点。那么,又是谁在炮制这些垃圾邮件?据此前媒体报道调查发现,从非法获取、贩卖邮箱地址到专业发送垃圾邮件的黑色产业链已经形成,其中,不少以“邮件营销”公司的 名义出现。

江苏一家自称可提供邮件营销服务的公司营销人员说,只要购买了他们的软件,即可自行操作批量发送邮件。“软件分3个版本,月版300元,年版600元,终身版1000元。有专门技术人员指导,只要设置好了,就不会被监管部门发现,一天可以 发1万封。”

根据我国于2006年3月30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对发送垃圾邮件行为处罚的案件很少,并且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威慑。

就在今年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组办第十五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领英网更是在进门突出位置设立较为宽敞展位,足以证明领英网目的何在,对此笔者也收到过领英网垃圾邮件,无法追究是谁泄露了我的邮箱,我也不想退订,只有对此强烈谴责下,希望领英网 好自为之。

相关资料:

Linkedin发邮件告知用户:我们因滥发邮件被起诉了(2015-10-4)

如果你也用过职场社交服务 LinkedIn 的“Add Connections”功能,恐怕你的朋友一定很讨厌你——LinkedIn会获取使用你邮箱的权限,然后给你所有的邮箱联系人发一封邮件,告诉他们:Hi,我注册LinkedIn了,你为什么不一起呢?

Linkedin发邮件告知用户:我们因滥发邮件被起诉了就是因为这样近似于骚扰的垃圾邮件功能,LinkedIn在美国成为了一桩集体诉讼的被告者,罪名是发送垃圾邮件和侵犯隐私 ……原告指出,Add Connections功能没有像说的那样只发出了一封邮件,而是发出了两封邮件。这多出的一封,在法律上很 容易被判定为垃圾邮件。

LinkedIn坚持宣称自己没有过错,但还是选择乖乖交钱和原告和解。按照和解协议,这家公司将需要偿付总计13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金,包括大约325万美元的律师费用,和原告团中每位原告美元的赔偿——每位原告可获得的和解赔偿金,照原告的 总数量计算,最高不超过1500美元,最低不低于10美元。和解协议还提到,如果最终原告总数太多,导致每位原告收到的和 解赔偿金的金额太小,出现不“经济”的情况,LinkedIn还将额外提供75万美元来帮助更好地偿付和解赔偿金。 而LinkedIn向自己的用户告知这起案件的方式也十分……有病……

就在上周五,LinkedIn向所有在2011年9月17日到2014年10月31日之间可能使用过Add Connection服务的用户,发送了一封邮件……告知了自己被集体诉讼的情况…… (作者:赵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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