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信州区人民法院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集中、公开宣判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首例涉养老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吴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法院判令2名被告人退赔所有诈骗所得。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系江西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2020年,因养老公司资金出现困难,为获取新的资金用以填补投资人兑现问题,2020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吴某与龙某玲、王某等人(另案处理)在上饶市注册登记养老服务公司上饶分公司,被告人张某某任该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吴某任分公司经理,龙某玲、王某等人为策划团队负责吸引投资。在未取得国家相关融资许可的情况下,该分公司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对外谎称公司经营养老项目,通过对外许诺投资返利、免费旅游、定期召开宣传推介会、发放礼品等方式,向上饶市辖区的老年人筹集资金,并签合同发放居住权证。经审计,该分公司在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4月15日期间共吸收158人资金820万元,所得款项中25%用于营销团队的提成,23%用于分公司日常经营支出(主要是租场地、组织投资人旅游、吃饭等支出),52%均汇入被告人张某某银行账户,被告人张某某将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某公司在宜春地区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少部分用于个人开销。截止目前共有黄某某、胡某某等129名集资参与人报案,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709.751万元。截至目前,尚有128名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共计684.376万元。2021年4月15日,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经侦大队配合信州区金融办走访过程中发现某公司上饶分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而案发,并现场将被告人吴某带走调查。公安机关现场扣押现金、冻结银行账户共计30万余元。2021年10月12日,被告人张某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向老年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结合2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打着“养生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的旗号对老年人的养老钱实施诈骗,通过许诺投资返利、免费礼品、免费旅游等形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层层设套,一步步诱导老年人落入其精心布下的投资陷阱,给老年人造成经济和精神损失。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不要贪图便宜,擦亮眼睛,仔细甄别;提高反诈意识,多关注官方媒体,*载下**国家反诈中心软件;注重隐私保护,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遇事多与家人沟通,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告知家人并报警处理。
来源: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