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新鲜出炉,关于降税减费在财务办公室闹得沸沸扬扬
今天,我们重点来关注一下其中的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步:怎么计算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滴滴电子发票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航空运输电子票行程单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高铁票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汽车票
第二步:怎么申报抵扣
目前,官方网站并没有给出具体明确的申报抵扣方法,菜鸟如如查阅了一些资料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可以参考通行费计算抵扣的填表方式。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这一栏中可以填写。同时,要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栏“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这一栏。
第三步:怎么做账
举例:2019年4月,单位小王要报销一张自己的高铁票,票面金额为8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额=800/(1+9%)*9%=66.06元
做账: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733.94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06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800
本文是菜鸟如如的处女作,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教,如有任何疑问的,还是可以联系如如的呦,如如的官宣是“和你一起成长!”喜欢我,关注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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