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租赁行业的兴起,车辆租赁也逐渐被大众接受,但每一种新兴交易的背后都会存在一定的犯罪风险。11月14日获悉,新密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成功破获一起接触性诈骗案,及时消除了犯罪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1日,刑侦一中队接新密市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在2022年7月份左右,一李姓男子以要用车为由,和该公司工作人员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后,将所租车辆开走。可是李某在将车辆开走两天后,公司发现其租赁车辆的GPS信号最终定位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之后信号便消失了。随即该公司发现李某所租车辆已被转卖给了其他人。
刑侦一中队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对线索的梳理摸排,确定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李某与吴某两人。在锁定二人位置后,民警通过分析,制定出详细的抓捕计划,后经蹲守排查,分别在洛阳市、郑州市成功将李某、吴某抓获。

审理后查明:李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租车的名义取得车辆的占有权,明知该车辆所有权不归自己所有,还将车辆上的GPS拆除并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从中收取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今
随着网络和通讯技术的发展
“接触性诈骗”的案件频发
相关报道不少
却仍然有人上当受骗
为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今天
郑州警方就给大家科普一下“接触性诈骗”
“接触性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接触受害人实施的诈骗行为,“接触性诈骗”与“非接触性诈骗”的区别在于施骗者与被骗者是否当面接触,有别于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形式,其根本目的与“非接触性诈骗”一样,都是诈骗钱财。
“接触性诈骗”的常见套路
一、借用手机进行诈骗
该类案例大多利用受害人的善意,以“手机没有电”或获取受害人信任等方式,以自身假手机为抵押,请求与受害人交换手机或直接借用手机与他人联系,趁其不备,借机逃走,从而骗走受害人的手机。

二、借用银行卡汇款诈骗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衣着较为高档,冒充“台湾人”、“香港人”“外国华人”等身份,多以“出车祸、手机没电、身边无现金、银行卡在内地无法使用、急需银行卡进行转账”等理由,以高额报酬诱惑,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手机等物,后以各种理由逃离现场。受害人多为缺乏社会经验、防范意识不强的青年。

三、拾物平分诈骗
该类诈骗是利用事主贪图便宜、不劳而获的心理进行诈骗。大多是团伙作案,一人故意在事主视线之内掉落装有“馅饼”的钱包或者包囊,然后另一人捡起该“馅饼”,并要求与你分享,以此实现诈骗。

四、“换零钱”诈骗
在该类诈骗中,*子骗**首先通过同对方以工作或者其他信息套近乎,拉近关系,骗取对方的信任,然后会编造理由请求与对方通过“以零换整”或者“以整换零”的方式,以*币假**换取对方的真币。

五、街头抽奖诈骗
诈骗团伙以免费抽奖为噱头,通过他人做托的方式,骗取抽奖者的信任,并强迫中奖者以高价买奖品从而实现诈骗。实际抽奖箱中,并没有那些所谓高价的奖品,所谓的“路人”也是请来撑场面的“托”。

郑州警方温馨提醒:
广大居民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事,切忌占小便宜、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为取得你的信任,对方会提供一些伪造的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应仔细辨别其真伪,不要随意告知他人自己的银行卡号等信息,防止受骗。如不幸被骗,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河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