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牵动人心,当全国人民都在全力抗击疫情时,一些不法分子却抱着“蹭热点、赚快钱”的心态,铤而走险实施诈骗,*局骗**种类繁多。
记者从阜阳市反电诈中心了解到,疫情期间,我市已有多人上当受骗。

朋友圈买口罩,付款后被“拉黑”
2020年2月6日,在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发生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当日,受害人白某某看到朋友圈有人卖口罩,遂联系对方询问对方是否有体温枪售卖,对方告知有,白某某通过支付宝给对方转账11632元定金,对方又以卖口罩为由让其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给对方3600元,后对方将白某某拉黑,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损失15232元。
2月9日,家住太和县规划路关北安置区李某在手机微信上加了一个卖口罩的,下午扫码转给对方4800元定金,购买9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共21600元,对方发来视频说准备发货,让李某付尾款。
因为没有看到对方的货单,李某次日上午给对方扫码支付10000元,对方说下午发来单号,李某一直用微信联系对方,对方至今未回复。李某合计损失14800元。

2月15日,颍东区舜馨小区发生一起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汪某是颍东区舜馨小区物业员工,疫情期间做防疫工作。
2月15日,汪某在业主群看到有人发卖口罩的信息,便添加对方好友,并要了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知道对方是个操本地口音的男子。
汪某向对方要6000个一次性口罩,对方称2元一个,并让汪某支付7000元定金,汪某通过支付宝转给对方,对方答应17日发货。
16日,一个做物业的朋友得知汪某能买到口罩,便转给汪某7000元,让汪某帮助购买口罩。汪某收到钱后又和对方联系,并把7000元转给对方,对方称18号发货。
之后汪某迟迟没收到口罩,便联系对方,却一直联系不上,发现被骗,遂报警。共损失14000元。

市反电诈中心民警告诉颍州晚报记者,上述案例属于虚假销售防疫物品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防疫物资,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存有大量的医用N95、N90口罩、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防疫物资,要求被害人先行支付全部货款或订金,然后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者直接拉黑,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几类常见疫情诈骗套路
疫情期间,防骗与防疫同样重要,为帮助大家及时识破*局骗**,避免财产损失,民警介绍了几类常见的疫情诈骗套路。
1、冒充老师骗取学费。受疫情影响,中小学延迟开学,全国范围内开始流行“空中课堂”,群聊成为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但一些不法分子却瞄准了这个“商机”,混进家长QQ群,谎称接教育局通知,“要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冒充老师在家长QQ群发收款二维码,提前收取学费进行诈骗。
2、假冒公益组织骗取捐赠。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社交软件等冒充慈善机构或民政部门,发送防控新冠疫情“捐赠”“献爱心”等虚假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3、兼职刷单骗取钱财。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学校延迟开学,一些群众在家中通过网络寻求兼职。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足不出户、工资日结、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先以小额刷单支付佣金为诱饵,引诱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骗取钱财。

特殊时期,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阜阳市反电诈中心提醒大家:特殊时期,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和账户资金安全。
一是注重保护个人金融信息。购买防疫物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遇有要求提前支付货款、订金以及在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需提高警惕,不向他人透露个人敏感金融信息。
二是多方核实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家长收到“交费”“转账”等通知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老师多方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同时,建议学校班主任定期核查本班级QQ群、微信群成员身份,对身份存疑的及时清除出群。
三是爱心捐助要认准正规渠道。献爱心也需通过正规渠道,对从网络上发布捐赠消息的个人或机构要注意核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遇到疑似假冒的公益组织,可登录官网查询或拨打官方热线验证收款方身份。
四是刷单属于违法行为。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规定,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信誉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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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晚报记者 方松高 通讯员 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