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当时,我订阅了《岭南少年报》,我还记得,当我拿到第一份《岭南少年报》的时候,我看见报纸上有一个小女孩的照片,她叫张蒙蒙,她在8岁半的时候便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作品《告诉你,我不笨》,报上还引用了她的几则日记。但只可惜当时我还不会写作文。
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在购书中心买到了那本书,我如获至宝似的把它读了一遍,渐渐体会到蒙蒙姐姐文章里的妙处。
于是,我也想学蒙蒙姐姐那样出书,并把她当成自己的偶像。在2001年2月,我怀着出书的梦想开始写作,辛辛苦苦地整整写了十个月,写得手臂又酸又痛,可是字数还不够,而且,这些文章还是一大堆“流水账”,想拿到正规的出版社出版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爸爸曾经开玩笑地对我说:“如果你真的写的话,我就帮你出书。”正是有了这句话,我写作的热情才日渐高涨。我当时急中生智,把我在一、二年级时老师布置写的写话练习全部找出来,跟这些文章合在一起,在我11岁生日那天把稿子交给了爸爸,请他帮我自费出版。他就自己掏了1万元帮我印刷了1000本《金色的童年》。
出书以后,我情绪高涨,在2002年和2003年曾经多次给《岭南少年报》投稿,可是都失败了。这是因为我当时并没有自己的电子邮箱,把稿件以邮寄的形式寄到报社,这些稿子当然会石沉大海了。
2003年11月29日,是我的写作生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
在那一天,我不仅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张蒙蒙,还不经意地向叮咚姐姐透露我心中的想法:“我想发表文章拿到稿费。”叮咚姐姐便把一个崭新的《岭南少年报》小记者证交给我。我就这样成了一名小记者。
我非常珍惜这个机会,每次一遇到好的题材,我都会马上记下来,果断地通过电脑发到《岭南少年报》,虽然有些文章没能发表,但是,我每次都是自信而积极地投稿,因为我坚信,我写的十篇文章中总会有其中一两篇发表的。因此我用不着像2002年屡次投稿失败一样灰心了。
2005年10月3日,我获得了“中国十佳小记者”的称号,当我享受着领奖的喜悦的时候,也回想到,这是和〈岭南少年报〉的培养是分不开的。就在获奖的当天晚上,我在酒店里给叮咚姐姐打电话,从她口中了解到:她自己给组委会写信,把我们几个小记者推荐了上去。这使我更加感慨万千。
回到广州后,过了一些日子,由于我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上市日子买了它的盗版书,心里觉得很气愤,于是就向报社投诉,而且在一周后的精英小记者的启动仪式上,我将这件事情告诉陈阿姨,呼吁小读者不要买盗版书。于是,岭少报的编辑们就决定搞一次搜寻盗版书的活动,并将这件事情刊登在〈小记者专刊〉的头版,并把我的文章刊登了。
在2005年下半年,尤其是新学期刚刚到来的时候,我连续上了好几次报纸。当时岭少报创办了《小记者专刊》,把《岭南少年报》原先的“小记者园地”“YY乐园”“彩贝”版分离出来,加入《小记者专刊》,一个月出两期。一直到我写稿子的时候,《小记者专刊》已经出版了5期,每一期的《小记者专刊》上都出现了我的名字。由于我连续上报纸,因此陈阿姨也不得不终止我上报纸的势头,她说要把机会让给师弟师妹们。
对此,我感到非常可笑:2005年上半年还在为自己为何不能上报纸而增加了无谓的苦恼,追逐名利的心态也越来越严重,而在我上报纸以后,这些烦恼和不健康的心态统统消失,而且我还连续上报纸,以至于报社的编辑也不得不让我老是独占鳌头。这正好说明一点:蒙上灰尘的金子迟早都会发光,我上半年何必要大造声势地追逐名利呢?
我觉得他们是对的,既然我已经获得了我想要的东西,何必还要跟那些年纪比较小的师弟师妹争夺上报机会呢?他们还比较小,当小记者的经验很少,我作为师兄,应该将机会适当地谦让给那些年纪比较小的小记者们。
还有更可笑的事情呢:2004年国庆节烈士陵园举行游园会,省长市长都来参加,当时叮咚姐姐邀请了吴琼去参加,而且事后她的文章发表了。我当时很生气,事后我对叮咚姐姐提出了不满,并且让她每一次活动都通知我参加。结果在下半年的时候,我连续参加了好几次活动。
2005年11月19日,本来报社还有这么一次学习摄影的活动的,叮咚姐姐在事前通知了我,可是我觉得,我在11月已经参加了两次活动,此前又已经上过几次报纸了,不如把这个机会谦让给师弟和师妹们吧。结果叮咚姐姐中午给我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去参加活动。
我觉得我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不过话说回来,我很希望报社每个月都举行活动,但是,报社举行的活动虽然我都会去参加,但我可没有多少时间每个星期都去参加活动,一个月我只要参加1——2次报社组织的活动我就心满意足了。其他的时间我都是安心地写稿并投稿到《岭南少年报》。
如果没有《岭南少年报》,我就不会坚持写作到现在。我将会爱《岭南少年报》到永远,哪怕我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
注:本文写于2004年和2005年,2004年和2005年,作者曾为《岭南少年报》写了两篇《我与岭少报的故事》,现将这两篇文章合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