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不完全统计,全国涉及易货经营范围的企业达73.6万家,但在这近百万家的易货经营企业中,经营的生命周期不足3年的高达50%--60%,涉及纠纷、诈骗、跑路的也不在少数。目前很多正在经营的易货公司还是以收取货物的方式为主。导致企业的库存压力大,管理成本高、库存亏损及损耗量倍增。日积月累也便形成了易货贸易企业高负债、难经营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和易货贸易行业的误区有很大的关系。
误区一、去库存。很多易货企业经常以去库存的主导经营思维为主。 要知道,库存产品,多为市场销售积压产品,如果连长期经营并拥有广泛销售渠道的经营者都无法解决,转嫁给易货企业,会那么容易销售吗?这也是众多倒闭的易货企业里集中存在的问题。库存压力大、折损率高而无法兑付易货额的情况。
误区二、易货销售价值和现金销售价值区别对待。 很多的易货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总是以为,产品都是相互交换的,比现金销售高一点没关系,从而导致了,易货商场里的产品虚价越来越高。这种恶性循环让先前参与易货的客户无不怨声载道,在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所接手的案件中,从商事、民事纠纷上升为诈骗刑事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
误区三、我的产品,我做主。 在大多的易货公司里,强迫式的销售方式竟然成了日常。在对一些易货公司做行情分析时,常听到易货企业的经营者说: 没办法?我们只能抬高价格,才能平复库存折损额。再说,好的产品,价值高一些客户也会买。甚至有些私人关系不好的客户,还不一定有机会买到那为数不多的优质产品。 这妥妥地成了一种“霸凌”式的销售。
在以上这三个误区中,很多易货贸易的经营者还沉寂在自嗨式的“收益”中,岂不知任何一项随便领出来就能构成商事、民事或刑事案件。
其实,易货贸易仅仅是市场经济中的同频、同类的销售经营模式。它比现金更灵活,也更容易被商家和企业所能接受。而不是单指的去库存!!!那究竟,我们应该怎样去定义或是利用易货这种贸易形式呢?
首先就要看易货的真实定义,在所有的字典和网络解析中,都能看到易货是在没有货币作为媒介而产生的一种物物等值交换的交易形式。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明确的是定价权,定价权一定是双方的,是市场所决定的,而不是单方或是易货企业所能决定的。
其次要看易货的需求,在易货贸易过程中的需求也是多样化的,实物产品、等值服务、区域化供给、定向采购或是资产的转移等。如果是特类产品的话,在需求的意义上概念应该是: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
再就是要看易货产品或是服务的权属关系。产品在未成交之前的权责一定是所有人的,大多数易货公司会选择产品的控制权。要知道,看似你控制了产品,拥有了产品的决策权,但,同时也产生了债权关系和库存的责任。
最后就是易货交易的流量。在传统的易货交易过程中,很多很多的易货企业截流了参与易货商户或企业应有的流量,并没有发挥出易货贸易模式的真正优势。从而导致无价值、无效果、更无后续收益。
走出这些关键点,似乎才能真正理解易货贸易的真谛是什么?在解析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都可以从网络上查询一下“数字贸易”的概念。有人说,易货贸易等同于数字贸易;无论对错,在易货贸易的交易过程中,数字贸易作为一种交易工具,它的作用力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在货币“吃紧”的经济体制中,易货贸易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动力源。他不仅把采购、生产、销售形成了具有保障性经营的闭环;还引领了,需求对应、市场对应、资产呼应和一对多的应值转化。在这个转化的过程中,数字贸易的应用就成为了不可缺失的工具。并且也称为无成本化的数字媒介。
有了“无成本化”的“数字”作为媒介,易货贸易平台的撮合就非常重要了。对易货行业的经营者而言,利用这种“数字撮合”技术和资源。把货权还给货主,带动货主的上下游进入。整合对接资源,让易货贸易的价值更大地发挥出来。切实地做到点对点、点对多引流,把供需关系的经营升级为“赋能”“背书”“借势”“互助”抱团发展的易货贸易平台。由此,经营易货贸易才能走的更为长远。
往期文章:
易货【七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可【提现】的易货平台优势在哪儿?
老会员如何进入新商圈?
注:本文系个人拙见,欢迎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