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对制假售假索赔违法吗 (职业打假暴利背后是正义还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碰瓷式打假,职业打假人正常打假违法吗

江苏城市频道报道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假一赔十”后,社会上多了不少“职业打假人”,这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如果采用掉包、自带假货的方式进行敲诈,打假就“变味”了,打假竟变成了少数人谋生手段。

据江苏城市频道报道:近日,一名“职业打假人”被南京中院打了假。2016年6月21日,南京市民吴某以408元的价格,在南京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罐婴儿配方奶粉,之后他以奶粉过期为由将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退一赔十”。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退还货款408元,赔偿408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了上诉,认为过期奶粉是有人故意夹带进超市或者是购买后掉包的。二审法官在仔细比对证据后,发现这背后果然有藏有“猫腻”。吴某提供的这罐奶粉来自无锡一家商贸公司,根本不可能在南京的这家超市出售。之后,法官又通过信息检索发现,吴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而在这起案件中,他的“打假”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诉讼。据此,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吴某开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书。这是南京中院对“职业打假人”涉嫌虚假诉讼开出的第一张罚单。目前,吴某已经缴纳了罚款。

作为电商行业创业者,笔者曾多次和各类职业打假人打过交道 ,很多人认为职业打假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事实是职业打假人并不是净化市场为目的,而是以此向商家索取钱财满足私欲,如商家拒绝私了则投诉到工商监管部门,职业打假人的海量投诉维权让大量行政司法资源被占用仅仅是为了让职业打假人赚取更多的利益,对于净化市场毫无益处。

职业打假人这种不犯法的勒索敲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队伍,日渐失控,本案例中的自带过期产品“维权”实质上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入刑,而法院的1000元罚款明显过轻几乎是一笔打过,可以预见对此恶例如此轻罚,大量的职业打假人更加有恃无恐自行造假维权将严重干扰商家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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