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型企业跨国经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目前面临的风险主要有税收政策适用的风险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政策适用的风险主要是因为国际税收制度目前还在不断变化的阶段,导致企业之前的国际税收筹划方案不适用 ,而面临税务机关突然的税务调查风险。
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是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风险类型。 经营风险指的是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难以准确地预测目前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实现所带来的风险,也包括对未来市场的预测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是涉及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风险。

一、经营活动所在地的税收政策风险
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税偷**、*税逃**、*税漏**等税收违法行为, 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完善自身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
目前,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为了维护本国的税收利益和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优势, 将资本弱化、关联交易、成本分摊协议等规则的适用性纳入到本国的税收体系中,一旦经营所在国的税收环境发生变化,那么企业之前的国际税收筹划方案则会从合法筹划变为非法。

不仅企业的商业环境将会遭受破坏,而且很有可能因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调查给跨国经营者增加高额税负和税收罚款, 甚至会带走当地的财务人员,遭受刑事处罚。
同时, 在跨国经营活动的发展过程中,经营活动开展地也可能会出现经济政治动荡, 科技型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的跨国公司,其国际税收筹化情况与当地的经济政治环境密切相关。
因此, 在科技型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税收筹划方面,经营活动所在地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会给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

二、国内政策风险
我国目前虽大力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但 对于“走出去”的纳税人的境外收入和所得税纳税情况也在加强税收管理 ,提高纳税遵从度,防范和打击专门的跨境*税逃**、避税行为。对于过度筹划的企业,经地方税务局发现,对公司情况进行调查,给出纳税调整建议。
1.税收抵免制度的问题
根据境外税收抵免法, 我国的居民企业即使在税率较低的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 ,也不能真正享受到税收负担较低的好处,海外投资收入与国内投资收入承担同样的税收负担,这样并不能很好地支持企业的跨国经营。

2.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过于复杂
纳税人同时拥有来自国内和国外收入时,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准确分摊,上述操作对于外国税收抵免的正确计算意义重大。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认证以及国内外机构费用分摊的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部分费用须经外国税务机关或机构核实, 增加了双方的税收成本,也使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获得有效的保证。
3.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难以显现对跨国经营的导向功能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跨国经营企业在投资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费用扣除、专项储备等间接优惠方式的程度较小,在 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国际重复征税风险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至少两个国家或者地区对同一纳税主体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征收相同或类似税种的现象。 国际重复征税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法律性重复征税,第二种类型是经济性重复征税, 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是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之间的差异所在。
1.法律性重复征税
世界各国现使用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包括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由于税收管辖权的相互交叠而产生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法律性重复征税。

对同一个税收管辖权的内部判断标准不同而造成的一般可通过协商、约束等方法来预先防范,而 由两种不同管辖权之间的不统一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通过事后采取某些方法来减轻或消除 。
2.经济性重复征税
经济性重复征税,指的是至少两个的国家或地区对不同纳税人同一课税对象或者税源同时征收相关税种。 许多国家的税法要求,企业需要向居住国所在地以所获全部利润为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通过红利或者股息等方式向所在国的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在居住国通过合并自然股息、股息和其他收入缴纳股息税。 如果是法人股东,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征税方式导致了经济性重复征税。
四、被认定为国际避税风险
国际税收筹划不仅需要综合设计降低纳税人的境内外税负,还需要重点关注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和规避国际反避税风险。 在G20税制改革中达成的共识是让各个国家按照经济实质征税、避免双重不征税, 并监督国家在审视和调整本国税法中存在的漏洞。

为此, 纳税人在设计国际税收筹划时应当避免激进行为,防止被我国或其他国家认定为规避纳税。 如:在低税区成立空壳公司,这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不符合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如果 设立中间控股架构,多层持股,这种结构虽然可以转型成为外资企业,但实际上仍由中国国内管理 ,如此来规避中国的管辖权,容易被认定为国际避税。
如果规避国内常设机构的认定,通过分立合同、签订第三方合同等方式规避, 人为调整或混淆项目总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就会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

五、转让定价被调查的风险
国际转让定价本身是一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但由于位于不同国家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价格与国际市场之间的价格存在差异,故而存在被认定为国际避税的可能。
目前 国际上用“转让定价”是否采用“正常交易原则”来判断,其核心就是将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比较。
然而,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投资环境,可能在一国适用的转让定价方法在另一个国家就被认定为避税, 企业对跨国经营的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对集团价值链进行规划,也没有在投资前有效配置资产,缺乏关联交易的全球转移定价政策,没有合理分配劳动力费用和征收特许权使用费。

如果 投资者在转让定价时受到严格的管制,则会被认定为滥用转移定价避税, 将会面临严厉的惩罚措施,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要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
六、华为跨国经营的国际税收筹划方案
1.利用转让定价降低税负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 华为和其他跨国公司一样,通过转让定价来改变关联企业收入和费用,以此来调整所在国政府税收收入。 具体操作过程为:通过转让定价来降低企业所得税、降低预提税和降低关税。

第一, 关注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可以利用各个国家的子公司,将销售原材料的利润留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低的国家; 第二,子公司将所需支付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通过向母公司供货的方式抵消,以此来减少预提税;第三,利用高价出口的方式,虽然缴纳了更高的关税,但是却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2.选择香港、新加坡成为华为的国际避税地
香港作为大部分中国企业选择进行境外投资的第一站,其主要优势来自于没有股息和资本利得税,而且对企业来自海外的收入免税。 它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与中国大陆地区联系紧密,更容易成立公司进行商业行为,满足税务机关对商业实质认定的要求。

香港也是中国最开放、最国际化的城市,国际金融的监管更加完善, 企业的国际资金可以自由流动,通信、航空运输基建完备,且香港熟悉国际市场的制度和运作。
华为可以在香港发展对外关系网络,深入了解外国市场,具体地分析投资机会。 作为一个高度开放和国际化的城市,香港市场也竞争激烈,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监管严格,有严格的消费者保障 。华为可以先在香港市场上小试牛刀,展示实力,树立国际品牌形象。

同时, 香港比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更低的税负,具体体现就是税制简单、税率低。 香港的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税一次,企业不盈利不缴税,在香港区域外经营产生的盈利也无须缴税。
在香港设立公司, 可利用香港税务制度优势,达到在离岸贸易、国际投资中的合理避税。 这使得香港成为内地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窗口和中转站。

但 香港的税收协议网络相对狭窄,新加坡就可以有效弥补香港在此方面的不足 ,新加坡的总体税负也较低,对诸多类型的企业均有优惠的税收政策。只有在新加坡设有管理及控制中心的企业,即居民公司,才须就其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以及海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支持贸易公司在新加坡开展相关业务, 新加坡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全球贸易商计划”的实施,进一步为贸易商提供税收优惠, 提升对贸易商的吸引力。

结语
华为启动全球经济战略,不断扩展全球市场,海外收入已经成为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拥有大量海外员工。
在国际税收筹划方面,不但要考虑所得税和流转税,还需要充分考虑各个国家以及地区的特殊税种,所以, 华为公司必须在全球视角下总体进行税收筹划,同时确保筹划方案得以执行, 而这也是华为公司不断扩展全球业务的重要支点。
总体来说,华为作为中国成功实现海外发展、并具有代表性的科技型企业, 他的国际化进程、应对国际税收方面的表现,无疑都会为其他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对国际税收风险, 完善国际税收筹划提供指导性思路。

这 促使中国企业在国际上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型企业进行竞争时,在各个方面与其较量。 包括现金流、资产配置、投资区域的广泛性、科技成果的转化等,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可能使其现金流增加,间接增加其投资资金,阔大投资规模,使其更好地与其他企业进行国际竞争,加强企业国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