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进口清关 (老挝货物进出口操作流程)

为了实施税法和税法实施指南,扩大其影响,税务局于2017年1月6日发布了电子版00097号税法申报详细说明。明确了电子税收系统中的具体条件、环节、方法和标准,确保快速、透明和可靠的税收报告,增加贸易便利化,确保完整和透明的税收收入,更新税收系统并逐步向现代化转变,更加符合国际化标准。

入关纳税

01提交货物清单

当商品到达关口时,纳税人、货车司机或机场仓管人员必须根据《关税法》第19条规定,在24小时内提交货物清单给负责货物清单的清关人员。

02填写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必须在自动报关系统(ASYCUDA: Automatic System for Customs Declarations)上填写一份详细的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可以使用边境口岸信息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或者是使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来填写都可以。税收申报文件包括:发票,包装发票,运输发票(如果有),临时发票(如果有)和原产地证明(如果具有关税特权的需要提交)。

03关税部门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纳税人完成申报并在自动报关系统中注册纳税申报表之后,相关初步检查人员要对电子申报表进行确认,不必等待原表,让自动报关系统对其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结果显示为低风险(绿色通道),中风险(黄色通道)或高风险(红色通道)。之后将文件移交到各风险程度的相关负责人手里。

04商品入关放行

在海关领导或副领导在关税申报表上签字后,申报人要把所有材料交给清关人员,以便后续对出仓、出关和装运的商品进行检查,充分利用自动报关系统,填写商品相关细目,证明商品之前是走正规程序出仓、出关的。

出关纳税

01填写详细的申报材料

和入关纳税的环节一样,需要的材料有:发票、包装发票和原产地证明(如果有)

02关税部门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如:核实纳税申报表,检查相关文件以及对商品进行实际检查(风险程度分为三个级别:绿色、黄色、红色)

03商品出关放行

商品放行,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和商品入关放行要走的程序一样,如果相关负责人员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将受到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