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因为价格便宜,食材众多,且不限量,广受青年大学生的喜好。
不过近日,两名女学生因为吃自助餐却“吃”出来灾祸。

近日,在金华永康一家自助餐厅,两名女学生前来消费,由于两人在就餐时,觉得自己的饭量好像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心想这不是亏了本,于是动起了歪脑袋。将拿回来的食材,偷偷地打包,并带回了家中,其中包括牛蛙、毛肚、鸭肠等食材,总价值约400元。

这些举动被店内客人发现,并告知了老板,老板便立即报了警。警方通过监控,锁定了两名女生,并对他们进行了行政拘留。

吃自助到底能不能打包?这也让广大网友对此事产生了热议。有网友认为,自助餐就应当在店中吃完,这是自助餐厅,不是餐馆点菜,既然来到自助餐厅,就应该遵循餐厅的规则,私自带出,就是属于盗窃。
有网友认为,我花了钱,本身就要吃回本,拿走食材也不是什么大事。不少人好奇,自助餐定价越来越贵,想要吃回成本并不容易,因此网上也出现了不少自助教程。比如“先吃海鲜后吃饭,多吃牛肉不喝水。”但精明的网友,依然逃不过商家的生意经,回本依然较为困难。
对此,我们分析整个事件,可以明确得出结论,一是两人确实在自助餐进行了消费,但是自助餐的规定想必大家也都知道,食品不准拿出带走,不能乱点浪费。二是通过警方提供的图片,食材是装在塑料袋中,且量比较大,并且是在它人不注意时带走的,因此算是偷窃。
那么对于两位女生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判定又是如何处罚的呢?
两名女子在店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食材偷偷带走,属于盗窃。盗窃是指将他人的财物,用秘密的方式盗走,脱离实际所有人的掌控,占为已有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由于两名女子所盗食材的价格在400元左右,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接受治安处罚即可,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自助餐的本意,是让顾客花相对少的钱,吃到更多的菜品,一次性体验多品类食物,全然顾着“回本”,想着给老板“上一课”,没准还得将自己搭进去。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凡事量力而行,千万别吃不完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