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尼木县公安局卡如检查站查获一起非法运输*草烟**案,查获59条香烟。
8月25日13时许,卡如检查站民警依法对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厢内装载了大量物品,执勤民警在物品进行仔细检查时发现其中一纸箱内有大量香烟,经清点纸箱内装有利群、云烟、红塔山等各类香烟共计59条。

随后,民警向该驾驶员询问是否具备运输*草烟**的相关手续证件,该驾驶员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运输*草烟**的手续证件。
经查,这些*草烟**是该驾驶员从日喀则带给拉萨某工地上工人,而驾驶员本人对运输香烟是否违法这一情况并不知情。

目前,民警将该人员及其携带的香烟移交至拉萨市*草烟**专卖局做进一步处理。
经咨询拉萨市*草烟**专卖局得知,携带卷烟的最高数量为50条,超量携带将按无证运输处罚,如果涉嫌犯罪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以下法律法规由拉萨市*草烟**专卖局提供:
一、携带
《国家*草烟**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二、邮寄
《国家*草烟**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草烟**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草烟**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三、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
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草烟**专卖品必须持有*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草烟**专卖品的,由*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草烟**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草烟**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草烟**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草烟**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草烟**专卖品准运证运输*草烟**专卖品:(一)超过*草烟**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草烟**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草烟**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草烟**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草烟**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草烟**专卖品准运证运输*草烟**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
依照《*草烟**专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草烟**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草烟**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草烟**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草烟**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草烟**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被*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3.抗拒*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4.非法运输*私走***草烟**专卖品的;5.运输无*草烟**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草烟**专卖品的;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草烟**专卖品的;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草烟**专卖品逃避检查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承运人明知是*草烟**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草烟**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四)邮寄、异地携带烟叶、*草烟**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