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哭!在朋友圈代购这种东西,被控刑事犯罪!买家也可能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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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朋友圈

简直就是代购们的天堂

每个人的朋友圈里

总能看到几个海外代购

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

你所看到的代购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吓哭!在朋友圈代购这种东西,被控刑事犯罪!买家也可能被罚!

今日,南昌一名做代购的女士

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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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赚了1万多元 被指控非法经营

据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网店店主盛某某未经药监部门批准,擅自在朋友圈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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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据介绍,2015年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在淘宝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隐形眼镜和美瞳,然后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向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留下淘宝、微信店铺信息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据称,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海外代购踩法律雷区 罪名涉多个

其实“代购入罪”在浙江等地,早已发生多起。

案例

浙江一家做海外代购生意的包店老板杨某,因犯*私走**普通货物罪被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5万元。这起案件,也是继2012年“空姐代购案”之后,因海外代购行为触犯*私走**犯罪又一次走进公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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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走**资料图/图文无关)

海外代购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一般有*私走**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

以及销售假药罪等

代购不等于违法 *税逃**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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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讲,买方以自用为目的,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

2、但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3、若网上代购者故意逃避海关检查,或者以自用的名义通过海关检查,但实质上用于销售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均属于逃避关税的行为,涉嫌*私走**。

4、只有主观故意,才构成*私走**行为;非故意只能算违规,不属于*私走**。

买代购物品 也可能以*私走**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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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代购物品被认定为“*私走**物品”,那么买家也可能以*私走**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以*私走**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私走**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私走**人非法收购*私走**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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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这些代购雷区,

赶紧转发告诉身边代购的亲,

千万不要涉及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