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各地疫情影响,非直接参与疫情物资生产的机构多数暂停复工,且通过媒体的宣传,各地均进行了封闭小区,严控外地人口流入等严控措施。以大强所处的城市西安为例,非西安、咸阳车辆牌照且车内人员未持本地身份证的车辆一律劝返,其他途径入境的外地人士,要么居家隔离14天,要么统一隔离14天,网格化严控!!
而我们从事的商用车金融有别于其他车辆金融业务,多数资金参与方是由经销商或SP来进行“担保”展业的,虽然对于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对此次疫情做出了快速反应,针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客户给予了多种举措来共度难关!根据多年行业从业经验,每月1号,5号,15号,25号为主要还款日,各家机构由于无法复工,客服中心压力陡增,据了解,有些客户“蹭疫情”给予回复是被隔离,被确诊等等的五花八门的理由来拖延还款!给参与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然而,商用车金融多数的压力承担方在经销商或SP处,商用车金融发展多年,现存的模式无论怎么样,“存在即合理”。那么今天的主题,我们来探究一下,商用车金融的参与方究竟有哪些,各家在此项业务中扮演的角色,未来将如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所知商用车金融业务泛指重卡金融业务,其他品类的商用车金融业务不做分析。特此说明!
以下涉及到专业的名词解释均来自笔者在公开搜索引擎中的查询结果,且如有不妥之处,望各位指正!

参与方一:厂商系金融公司和财务公司;
1.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详情请参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一汽汽车金融,山东豪沃(中国重汽)为主要代表,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以TO C业务为主;
2.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的业务多为TO B的业务,为了便于大家了解财务公司的职能和业务范围,根据公开查询,以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款贷**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款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厂商系的金融业务这几年发力明显,得益于其天然的资金、资源禀赋及精准的市场定位。其专注服务于自身品牌的金融业务,与汽车销售公司为兄弟公司,政策制定与产品设计能够更好的融合。且普遍受到经销商,终端客户厚爱的贴息,0息等金融促销政策也首先对自有的金融公司开放。
大强曾与多家厂商系金融公司的人员有很深的交流与业务合作,对于厂商系金融公司来讲,其精准的市场定位,灵活的产品设计,专业的运营管理、IT资源投入、风险防控等多方维度的专业程度远超行业内其他任何参与方。再加上自身资源禀赋,其市场占有率完全是根据自己自身规模和监管中寻找平衡,而非受到其他因素影响。未来厂商系金融会进行多种业务尝试,市场再下沉,大强所知,已有几家厂商系金融公司直接与经销商二网合作,更有对外品牌尝试性的展业。希望大家多关注这匹真正的黑马!!
参与方二: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
此处将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并列,考虑因素为多数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为银行系,有些金融租赁公司非银行系股东,但与银行系金租在业务层面上无差别!
1. 银行:指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务和发行货币的金融机构。通常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和进行宏观金融调控的银行。商业银行是经营存*款贷**和转账结算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是经营证券承销、企业收购兼并和财务咨询业务的银行。
2. 金融租赁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以平安银行、工商银行等为代表的全国性银行机构,以郑州银行、宁波通商银行等地方型银行机构参与商用车金融业务逐渐增多。但,受制于监管机构对于银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的要求,很少有银行系机构触碰红线,但,通过其模式的转换,有些银行产品对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有所放开。
以民生金租,九鼎金租、河北金租等为代表的金融租赁公司近2年发展迅猛,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主要城市。金融租赁公司对于产品设计与银行相对比灵活许多,多样玩法层出不穷!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团队普遍来自主机厂金融或有多年经验的银行汽车金融部门,对行业,对汽车金融业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这也是近几年金租系机构在市场活跃的主要因素。
银行及金租机构,受自身股东,资金渠道,团队背景等因素影响,主要分为担保型、直营团队两大作业模式。大强在此处不对这两种作业模式进行过多分析,但,对于金租而言,无论是资金,团队,与自身的基因影响,还是监管机构对其业务的定位,金租系在未来的汽车金融业务中,必然会比银行系的发展更具有优势,千万不可轻视!!
参与方三: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
此处将融资租赁公司与担保公司并列,考虑因素在业务层面上,商用车业务当中多数融资租赁公司与担保公司的作业模式是多数为:对上游资金渠道进行“担保”,获取较低的资金,再寻找有“担保能力的”机构,主要是经销商来进行合作展业。同时,也有直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和担保公司作业模式。
1.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2. 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
简单做个对比便能区分:融资担保主要是为*款贷**做担保的,为借款人增信,会涉及到放款,需要有金融牌照的。非融资担保主要是工程担保,诉讼担保,担保事项往往是发生被保证人违反约定(不按工期完工、施工存在问题等等)的行为,如果被保证人违约,受益人即可拿保函索赔。工程担保一般用银行保函,常见的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
以中大元通,中原金控、平安国际融资租赁等为代表的“担保型”融资租赁公司和“日昇昌”为代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商用车金融业务中发展势头迅猛。融资租赁公司与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比较广泛,尤其是融资租赁公司,即可获得银行授信,又能够向资本市场发行ABS等,且监管机构几年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一直处于弱监管的状态,给予了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很大的自由度!
市场中主流的“担保型”业务模式的融资租赁公司普遍为大型机构,国企,地方国有背景的机构的参股或控股公司,其资金来源较为通畅,且成本对比一般背景的三方公司较低,更有甚者可以拿到与持牌机构同样成本的资金,且,有些机构参与厂商业务合作较早,同样在厂商中拿到与主机厂金融类似的推广权限与贴息,这给予了此类公司很大的助力作用,让其业务能够有稳定,快速的提升。
在这里不得不提,以德银租赁、一汽租赁、中车信融为代表的厂家系融资租赁公司,其在经营范围,监管机构等层面与上述融资租赁公司并无差异,但绝非能够对等的进行对比。其中的道理大家不说自明。厂商系之所以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能够更灵活、更多维度的参与到汽车金融业务当中。其地位可以等同于上文提到的参与方一的地位!
3. 以狮桥融资租赁、海通恒信为代表的“非担保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商用车市场中表现尤为突出!据公开资料查询得知,狮桥员工近2000人,业务范围辐射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的700多个县级市。因融资租赁公司的灵活性、自身资源整合能力、专业化的团队及资本市场对车辆金融业务的关注和看好,推动着三方租赁公司蓬勃飞速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主流三方租赁公司商用车资产规模至少在50亿起,头部公司放款规模更达到百亿级别。而且成为主流主机厂密切的合作伙伴,更成为新兴主机厂的一把推广利剑,将产品更快,更广的推向目标市场。
参与方四:经销商和“资产管理公司”
很多人会很诧异,大强为什么会将这两类公司归类到一起。还是从业务角度出发,经销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意思是多重含义,真正的资产管理公司是真正有获客能力,有较专业的管理团队,有稳定的运营资产的能力的公司,而非现在一些资金产品掮客)
1. 经销商:指在某一区域和领域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本质上是销售机构。
2.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第一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第二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款贷**,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款贷**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由于历史原因及行业发展原因,商用车金融领域现多数金融机构采用的是经销商“担保”模式作业。此处不表。但2019年10月,银保监发[2019]37号 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捅破了这层存在已久的窗户纸,行业众说纷纭!多位行业大咖站在不同的维度对此事做过详细的解读,在这里我想通过大强说事儿的公众号表明自己的一个观点,金融业务的本质是经营风险,没有任何一方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另外一方,然后还能独善其身的!看似繁华世界,或许已是千疮百孔!
经销商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赚取怎样的利润。类“资产管理公司”或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要怎么样成为日后业务发展的主体机构,待后续文章大强会给予更详细的分析!
参与方五: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本质就是在经营风险,提供风险保障的机构。对于金融业务承担的风险,无论曾经,现在或未来,它都会成为不可或缺的参与方之一,穆兄在自己的文章当中或多或少的分析阐述的保险公司参与的方向,承担的责任都已提及多次,再这里不做多余赘述。
1.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款贷**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2.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以上五类参与方,现阶段正在或多或少的参与商用车金融业务,2019年重卡累计销售117.4万辆,同比增长2.3%,重卡金融规模保守估计1500亿元。(源引中国商用汽车网制表)

以上各类主要参与方现存的模式,未来的走向对于这个行业会有怎样的影响,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专家玩家的进场,监管的趋严和客户选择的多元化,商用车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我们不要停留在过去的模式中无法自拔,还在自寻苦恼的在曾经的圈中找出口。
大强一直反复的强调一点,金融的本质是在经营风险,无风险定价的金融都是伪金融!越来越多专业的机构会利用资源的整合能力,稳定的协同作业的模式,大数据动态化的风险模型辅助,深度的参与到商用车行业,记住,一定是行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当中来!
蛋糕足够大,玩家足够多!安家立命的本领一定是找到自己的定位,深耕细作!
正月十五发此文,只愿大家安好,健康!疫情尚未出现转折,请大家务必做好防护!!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