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问答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死刑 (626国际禁毒日详解非法持有毒品罪)

司法实践中,对于吸毒者(或代购者)在运输*品毒**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其他*品毒**犯罪行为,是定非法持有*品毒**罪,还是定运输*品毒**罪,有着不同的意见。那么,如何区分“非法持有”与“运输”?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刑法分别规定了运输*品毒**罪与非法持有*品毒**罪。单纯从刑法条文来看,二者的界限比较明确。运输*品毒**是将*品毒**进行空间位置变化的行为,而非法持有*品毒**的行为则表现为将*品毒**置于本人的控制之下。但是,在运输*品毒**的行为中必定存在行为人将*品毒**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吸毒者(或代购者)在运输*品毒**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其他*品毒**犯罪行为,是定非法持有*品毒**罪,还是定运输*品毒**罪,有着不同的意见,相关司法性文件中的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

本文认为,区分非法持有*品毒**罪和运输*品毒**罪的的关键应在于:其一,准确理解“持有”的含义;其二,正确理解“运输”的刑法含义。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明确两罪的本质特征及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的区别。

非法持有*品毒**的方式有多种,在行为上不外乎携带、储存、存放。但并不是说携带、储存、存放*品毒**的行为都构成非法持有*品毒**罪,因为在*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罪,窝藏、转移、隐瞒*品毒**罪,强迫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中,都有行为人对*品毒**的实际非法控制。

上述行为中,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是仅非法控制*品毒**而已,还有其他的意图或者主观追求,或者是用以交换经济利益,或者是为他人掩盖罪责,或者是用于他人的吸食。

而在运输*品毒**罪中,行为人不仅非法控制*品毒**,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使*品毒**发生空间的转移。不过,使*品毒**发生空间转移也并不是行为人的最终意图。不管是*私走***品毒**,还是运输*品毒**,行为人的意图是实现*品毒**牟利。根据这一点就可以将非法持有*品毒**罪与运输*品毒**罪区分开。如果行为人单纯是为了吸食*品毒**,即便是长距离运输*品毒**,也应认定为非法持有*品毒**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代为签收*品毒**包裹的情形该如何认定意见不一。本文认为,代为签收*品毒**包裹,其实并不能改变*品毒**包裹本身的路径走向,即便行为人不签收,包裹也会结束运输过程。

行为人的代为签收行为其实是接受他人委托去实际占有该*品毒**包裹,让他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对*品毒**的间接控制,符合非法持有*品毒**罪的行为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品毒**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代购*品毒**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品毒**罪。代为签收*品毒**包裹行为在危害性上低于代购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持有*品毒**行为。

此外,就代为运输*品毒**的行为而言,可以看作行为人接受吸毒者的教唆而运输*品毒**,若确实没有加价牟利等行为,可以认定为帮助吸毒者对*品毒**进行控制,即应认定为非法持有*品毒**行为。

因此,非法持有*品毒**罪和运输*品毒**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持有*品毒**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无法证明是非法持有*品毒**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运输*品毒**罪区别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两罪存在着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品毒**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品毒**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

(作品来源:遵义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