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为什么不是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不是“真实消费者”?十倍赔偿在随州曾都法院遭驳回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意识也水涨船高,但有些人为了牟利,当起了职业打假人,干起了“钓鱼打假”。

据今日随州消息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北郊人民法庭审理了一批涉“职业打假”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判决驳回了原告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这批涉“职业打假”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均是刘某。刘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非生活所需的奇楠养生酒、安宫牛黄丸等保健品,收到货后,以被告不能提供以上产品的合法来源及合法证明文件为由,要求被告赔偿货款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是以盈利为目的,故意大量购买食品,在并未食用的情况下,要求商家支付十倍赔偿,可见其购买食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打假”牟利,已经不是单纯的消费者,而应属于“职业打假人”,依法不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请求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职业打假人属不属于虚假诉讼,非正常消费职业打假人

判决后,网友观点呈现两边倒的局面。网友孤独剑说:如果你卖的东西都合格,没有假冒伪劣,打假人有生存空间吗?这是法院支持卖假货了。网友山西影评认为:其实主要根源是假货,没有假货哪来纠纷,哪来打假人,俩面性法律会助长假货的增长和蔓延。

网友海法的鹰认为:既然敢卖假货,就别怕被打假人维权。

职业打假人属不属于虚假诉讼,非正常消费职业打假人

当然更多的人是支持法院的判决的:蔡氏滇红茶说,大家开的淘宝店铺或其它店商店铺,如果长期不管理(僵尸店铺),那么一旦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下单不在期限内发货,也是要进行赔付的;我家刚刚被打假了!职业打假,无处不在,大家做实体经济,且行且珍惜。

多彩白云cy认为,这种行为不是打假是炸骗,打假是买着假货,进行举报,让执法部门处理的才是打假,象这种明知是假货,还大量买进来再找商家要十倍赔偿的就不昰打假了,是犯法,不能支持。

职业打假人属不属于虚假诉讼,非正常消费职业打假人

网友小康甚至义愤填英说,支持法院判决!现在职业打假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微小企业经营本就困难,这些不劳而获的人让多少家微小企业被迫倒闭,不符合国家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我觉得不但要反对还要判刑!

今日随州的粉丝朋友们,你们觉得应该是怎么判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编辑十月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