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棵娃娃菜卖90元,超市称出门概不负责,用了一招让对方赔了270元

春节期间大家在超市购物要特别注意小票上的价格,我今天在超市购物,回家发现3棵娃娃菜花了90元,平均1棵要30元,超市还理直气壮说出门概不负责;我只用了1招,对方不仅乖乖道歉,还赔了我270元。

今年春节从广东回到老家,因为家中要来客人,我下午去超市买一些新鲜蔬菜,发现超市还在继续搞迎春活动,凡消费满100元送25元购物券,于是就买了一些洗发水、调味品和蔬菜,一共花了260多元。

3棵娃娃菜卖90元,超市称出门概不负责,用了一招让对方赔了270元

可当我回到家处理这些蔬菜时,无意间发现娃娃莱上面的标签显示90元,我想是不是没墨了导致小数点没有打印上,于是找来购物小票核对,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小票上有一项叫金玉兰的蔬菜,大概3斤左右消费了90.25元,而我当时并没有买;

当我逐项核对完清单,并没有发现娃娃菜,只有金玉兰。 我一下就明白了,这是超市将1.5元1斤的娃娃菜当成30元1斤的金玉兰卖给我了,价格足足相差20倍,于是马上去找超市确认。

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是自己在称重时不小心打错了标签,承认的确是工作上出现了疏忽。

她们解释说这样的事她们也不愿意发生,但这都是避免不了的,不管是哪个超市都会有这种现象,还表示作为顾客的我也有责任。

我一听很生气,当场反问自己有什么责任?自己作为消费者正常在超市消费,超市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竟然还要顾客负责,这是什么歪理?

3棵娃娃菜卖90元,超市称出门概不负责,用了一招让对方赔了270元

这名工作人员居然说我为什么出门前不核对小票上的物品和价格,现在东西买都买回去了又来找事,出门概不负责。

我说在你们这儿买的,凭什么不负责?

对方却说,你在银行办业务,出门后如果发现钱少了他们会负责么?

这是什么歪理?我气愤之下找到了超市的负责人,负责人却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儿,对于这种情况,很多超市也一样避免不了。

我说如果不是及时发现了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就代表这样的事情就可以被默认了?

面对这样的质问,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并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但这样的情况的确是避免不了,既然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大家就解决问答好了。

对方给出了2个方案,方案一是返还被多收的85.75元;方案二是退还85.75元,3斤娃娃菜免单。

我一听觉得这两种方案都不能接受,如果就这样轻易的放过了她们,那超市以后是不是还会对这样的事情不以为然,继续犯这样的错?

3棵娃娃菜卖90元,超市称出门概不负责,用了一招让对方赔了270元

还且犯错成本还这么低,很难说她们不是故意的,如果顾客没有看小票,就只能吃哑巴亏了,那不敢想象超市每年会发生多少起这样的意外,又能从这样的意外中获得多少额外收益呢?

我表示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3倍的赔偿,算是对她们工作提个醍。

没想到对方却说我想钱想疯了,简直就是敲诈,不同意我的要求,双方一时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我拿出电话要投诉她们,这名负责人这下才怕了,连忙同意了我的要求。

在此提醒大家:

1、春节期间不管是在超市购物,还是在其它场所消费,一定要养成核对清单的好习惯,以免被黑心商家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消费中若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要轻易妥协,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必要时可联系相关部门求助。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