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加拿大鹅 ”被骂了。
上海的一位市民贾女士花了 1万多块钱 ,在专卖店购买了一件“加拿大鹅”。本以为这么贵的羽绒服能够安心过冬了,谁知道回家后贾女士却发现衣服上居然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还有刺鼻异味。

于是,贾女士要求退货。可加拿大鹅的态度是: 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
不光如此,有媒体去北京的专门店问了一下,也是一样的答案: 这是中国区通用条款。
于是,因“ 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 ”的霸王条款,这个售价动辄五位数的品牌被网友顶上热搜。

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随后发布声明称专门店“可以退货退款”。12月2日下午加拿大鹅向上海市提交了《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但所提交的内容空洞, 只是介绍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并没有按照加拿大鹅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政策 。加拿大鹅公司人员表示回去告知公司。
从2018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加拿大鹅在中国的营业收入逐年上升,被网友称为“ 羽绒服中的爱马仕 ”,可最近却频频曝出负面新闻。

霸王条款、质量问题,让加拿大鹅这个网红奢侈品牌屡屡成为舆论焦点。
众所周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而加拿大鹅却在中国“ 均不得退货 ”,这无疑是违背了其作为经营者的法定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否则, 这种格式条款就是无效“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说,如果加拿大鹅产品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而且达到了退换货的条件,哪怕其之前存在免责条款,同样推脱不了退换货的责任。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这是中国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所有品牌面对消费者的底线。 再牛的品牌,也不能将消费者的权益踩在脚下 ,对消费者的合法诉求层层设阻。如果不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继续无视中国法律、不尊重中国的消费者,加拿大鹅也必将被消费者抛弃。
最后, 在中国法律面前,某些品牌以往看低中国区消费者的习性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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