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制售假冒用品 (治安处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治安处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打制售假冒伪防护物资

案例3.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侦破一起 非法经营案

2020年2月初,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侦破一起非法经营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防疫物资的管控力度,工作中发现市民张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内高价售卖N95口罩。针对这一情况,食药环侦大队当即采取行动,对张某进行传唤,并调取手机微信等相关证据信息,现场扣押kN95口罩20余只。

治安处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打制售假冒伪防护物资

经初查:嫌疑人张某某1月24日回山东烟台老家过年中,发现疫情间微信圈急购口罩信息有利可图,便从山东烟台绿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8元、10元一只购进不带阀、带阀kN95两种口罩17000只,1月28日运回到乌兰浩特市,通过微信群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加价销售,张某某以25元、30元、35元加价率近250%一只高价销售出口罩1600余只、非法获利近28000余元。

治安处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打制售假冒伪防护物资

2月8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张某某以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11日对张名威采取刑事拘留。现己依法对张某某提请起诉。

监 制:闫志忠

审 核:于小村

编 辑:戴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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