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买卖有法律保障吗 (微信购买东西产生纠纷的管辖)

以微信方式达成的买卖交易,发生纠纷后由哪个法院管辖?

微信买卖有法律保障吗 (微信购买东西产生纠纷的管辖)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有关管辖的最高院今年的案例。

2020年张三和李四通过微信达成一笔货物买卖交易,根据微信聊天双方约定货物标的、单价、总价和交货方式,之后张三向李四转账30万元货款,但是李四没能交货,张三向李四要求返还货款,未果,于是张三向安徽甲地法院起诉。

甲地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合同纠纷,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都不在甲地,甲地没有管辖权,于是甲地法院直接下了一个裁定,移送到河南乙地法院管辖,乙地法院郁闷了,也认为本院无权管辖,于是一层层报到河南高院,请示领导的意见,河南高院认为,双方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达成交易,约定的物流收货地在甲地,甲地应该是合同履行地啊,本案应该由甲地法院管辖啊,经过与安徽高院协商,两个同级别的法院意见还是不一致,此案最终由最高院一锤定音,指定由甲地法院审理本案。

总结几点:

1、当事人通过微信达成的买卖交易,除了约定单价总价之外,最好约定管辖法院,要么是被告所在地,要么是合同履行地,避免不断的移送管辖,而这种法院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还没有权利提出异议,从甲地开始第一次移送到最后一次的最高院指定管辖,历时两年,案件还没有进入实体审理,浪费大量的资源;

2、如果没有约定管辖,物流送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而不是被告所在地;

3、除了微信,当事人通过电视、手机APP、电脑终端、通信网络、局域网络等方式购物下单消费的,都属于信息网络交易。最后告诉大家这个最高院案例案号为(2022)最高法民辖22号,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搜索学习一下。

关注我,我会不定期分享有价值的法律作品。

微信买卖有法律保障吗 (微信购买东西产生纠纷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