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才新政18条 (南宁市人才政策)

南宁晚报记者赵敏 通讯员市组宣

南宁市将更大力度释放人才政策红利,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开发合作,对携项目落地或促成项目落地的广西籍杰出人才或其他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一座城市的发展需要集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为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速集聚海内外各类人才资源,确保强首府战略取得实效,近日,南宁市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围绕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管理机制、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具体措施,让政策既精准、接地气,又能做到爱才、识才、敬才、用才,通过这一系列“硬核”举措“引凤归巢”。

调整现有人才政策,加速人才引进集聚

实施强首府战略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南宁市在现行的“1+6”人才政策基础上,填补空白点、找准薄弱点、形成突破点,制定出台了“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以强化人才资源的集聚力和引领发展的支撑力。

现行的“1+6”人才政策兑现对象,局限在南宁市管理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举措将对南宁市有经济贡献的中直、区直驻邕国有企业人才及在南宁市创新创业的驻邕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人才纳入范围。同时,青年人才年龄限定也由此前的35周岁调整为40周岁以下。

此外,考虑到现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对外国人才缺少明确的目录指导,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不能较好的兑现,此次新举措将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海外人才视同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政策待遇,更有利于聚集海外人才支持南宁市发展。

融入人才开发合作,开发广西籍人才资源

新举措还将鼓励南宁市企事业单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南宁市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外城市选点建设“人才飞地”或创新中心,经评审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每成功引进1个项目落户南宁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为吸引更多广西籍杰出人才并推动他们为家乡发展贡献才智,新举措制定了针对广西籍人才的措施条款。例如,建立在区外发展的广西籍杰出人才库,完善广西籍杰出人才长效沟通机制。通过举办广西籍杰出人才回乡共商发展交流会,吸引广西籍杰出人才为家乡发展献计出力。对携项目落地或促成项目落地的广西籍杰出人才或其他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南宁市各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优秀校友联系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收集优秀广西籍人才信息。

打造国际化交流平台,加大技能人才培养

南宁市有关部门在日常走访调研中,发现南宁市的学术环境氛围不足,容易造成人才“失能”等问题较为集中。新措施将通过一系列奖补措施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

例如,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南宁发起、组织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可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力争使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坛落户南宁成为永久性会议基地。对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组织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同时,新举措还鼓励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激发创业孵化载体活力,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依托南宁市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人力资源企业集聚发展。

未来五年,依托南宁市重点企业新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5家、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15家,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并根据培养绩效给予后续支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双导师制”、“双元制”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支撑“南宁制造”“南宁创造”的技能人才队伍。

打破人才流动壁垒,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在强首府战略发展建设中集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需要在南宁市安家落户,住房是大家最关切的问题。为确保各类人才发展更顺畅、事业更成功、生活更舒心。新举措将通过建立人才信用档案,打通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机构之间的人才信息壁垒,加强人才信用管理,扩大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放宽现有公租房配租限制,加大生活安居保障力度。

在扩大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方面,经南宁市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为有效解决南宁市人才公租房结构性不足问题,还将放宽现有公租房配租限制,依据配租对象的学历、毕业年限、家庭人数等要素,制定人才配租户型的标准,对青年人才生活补助、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水平“提升项目”、为来邕留邕学子“买单”学费等人才项目,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和条件设定。

在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款贷**支持力度方面,对南宁市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款贷**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款贷**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款贷**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款贷**限额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款贷**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款贷**限额的1.5倍。对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款贷**购买首套住房的,只要在南宁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款贷**条件的,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

下一步,南宁市委组织部将通过政策的引导,引进培养一批紧缺金融人才和政府部门专业化人才,孵化出数量更多的科技型企业,为强首府战略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人才支撑,并进一步加快政策的落实落地,为首府南宁集聚更多人才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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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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