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反转 | 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福建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2014年,时年18岁的达州小伙刘大蔚因从台湾网购了24支仿真枪,被诉犯*私走***器武**罪,经法院一审二审,因考虑其年龄原因未判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曾在庭审时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

今日,福建高院表示,复查该案后认为,量刑明显不当,将重审此案。

庭审反转|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福建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福建高院官微发布的消息称,该院复查该案后认为,原判以*私走***器武**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亲近**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达州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刘大蔚1996年4月生出生在达州市大竹县。

2014年夏天,他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后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

根据泉州市检察院起诉书,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这批仿真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24支中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私走***器武**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这起因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的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刘大蔚

庭审反转|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福建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当事人申诉:只是买来做装饰

在狱中,刘大蔚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我们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打野兽吃,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买仿真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显摆显摆。”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坦言,最初发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他跟我说,就买两三把,但对方要20支才发货,总共要3万多元。”刘大蔚的父亲刘行中说,儿子买之前跟他商量过,他也看过那个网站,上面写着“游戏BB枪”,心想应该没有啥子问题,人家网上都可以公开卖。

但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卖出枪支的卖家称,当时刘大蔚找到他,跟他说想买20多支仿真枪,“他当时要买24支,我第一感觉他是做生意的,因为一般人没有买这么多,后来他跟我说他的一些朋友也喜欢玩这个,所以才买这么多。”

2015年11月26日,受刘大蔚父母委托,徐昕律师来到福建省高院,递交了申诉的相关材料。其提交的诉状称,“刘大蔚无*私走***器武**的主观故意,更无*私走**的客观行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刑法上的枪支;刘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建议福建高院启动再审。

法院:量刑不当,决定再审

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决定再审此案。

刘大蔚父母称,已经拿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期待这次再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目前正在等福建高院通知开庭时间。

庭审反转|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福建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通知书说: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再审通知还称,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