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假发票怎么办?能列账吗?答案是不能的,要是企业把假发票列账的话,是会被处以发票金额的0.5~5倍的罚款,可千万不要耍这种小聪明。
除了收到假发票不能列账外,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更是不得用于企业增值税抵扣,青岛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利用取得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被追查,税务稽查局是如何判处的呢?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青岛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某实业(天津)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份 ,总金额为 352870.57元 ,用于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被稽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取得虚开的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并应补缴已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其他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需补缴税款为增值税352870.57元、城建税24700.94元、教育费附加10586.1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7057.41元,总共需补缴税款395215.04元。

税务局要求企业补缴余下税款却无法联系到该公司,随后便出具了《企业走逃(失联)证明》,证明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也意味着该企业无法再持续经营。
国税函【2009】326号提到“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税偷**、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所谓特殊情况,就是少缴税款10万以上,追征期是五年。然而上述应补缴的税款 已超过追征期,不予追征。
不过,各位老板们在经营企业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雷点,我们一定得小心谨慎,做好以下3个方面,别让税务稽查部门找上门:

1. 职工报销的费用发票
单位经常给职工报销一些发票,很多职工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对一些发票常识并不是很了解,把一些取得不合格的发票都拿来报销,比如一些过期的税务已经停止使用的发票,还有发生的一些项目没法取得正规的发票,就找人*开代**发票或者是从大街上购买一些假发票。
碰到这样的情况,会计要及时提醒,这些发票都不合格的发票,是不能报销的。如果要报销,必须取得正规的,而且必须是有真实情况发生取得的发票。会计把一些发票的规定简明扼要地告诉职工,让职工知道,以后取得发票要按规定来。
2. 增值税销项税大进项税少
企业的老板为了少缴增值税,就找人*开代**增值税发票虚增进项,还有一些企业的老板,增值税进项多,可对外销售产品的时候,也不开具发票,这样就有富余票,老板就把这些富余票收取一些手续费就对外开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额度提高了,以前有很多不开发票的小企业,现在也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对外开具,也是收取一些手续费。
这些都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会计碰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提醒老板,这些情况是很严重的,被税务稽查后,不但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老板和会计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个人消费开具公司发票
在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企业,企业的老板为了不交税,就把自己个人日常生活发生的一些费用,在取得的发票的时候,也开具成公司的名字,作为公司的费用。甚至有一些企业的老板,让自己同学朋友亲戚帮着收集发票,然后把这些发票都统统作为自己公司的费用。
这些情况也是很容易被税务稽查的情况。会计碰到这种情况后,要提醒老板,个人发生的一些费用要跟公司分清楚,不要公私不分。到最后被税务稽查后,倒霉的还是老板自己。
国家税务局对发票稽查越来越严,企业老板不要为了企业少缴税,在发票上动歪脑筋了,最后导致企业因为虚开发票被税务稽查,那就得不偿失了。国家给予税优政策很多,足额享受税优政策,降低税负成本,其实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