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董楠 文图)12月23日,伊川县酒后乡村民张长石(化名)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投诉称,他在酒后乡做生意,以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价格一直租用该粮油管理经营所(以下简称:酒后粮管所)1号、2号仓库门前的空地存放物品,并一次缴纳了5年的租金。
“11月6日,突然来了一群人说,酒后粮管所把空地租给了他们开超市,并强行拆除了大门,毁坏了地平。”张长石说,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新租户的租金每平米每年才10元,“与我原来的租金相差了12倍”。
同一块地,酒后粮管所为何有高租金租户不租,非要低价租给其他人呢?连日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报料:租地合同尚未到期,土地被人强行占用
据张长石介绍,从2012年起,他便与酒后粮管所合作,租用该所1号、2号仓库,期间租金一直正常缴纳。由于实际需要,2017年1月26日,张长石又与酒后粮管所沟通租用了 1号、2号仓库门前的一片空地,并且缴纳了5年租金,共计5000元现金。酒后粮管所财务人员则为张长石出据了一张收据单,明确写有“1、2号库门前空地5年租金”。
10月26日、10月30日,在张长石租用地方的大门上,分别贴出两张时间不同但内容一致的通告。通告称,“因粮库*迁拆**改造进行施工工程,请大家放在粮管所院内及仓库的私人物品,在15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过期不清理按照无主领取”。两份通告结尾署名均为“酒后粮管所”。
“粮库门前空地,我租到2022年才到期,突然改造怎么也得给我个说法呀。”张长石说,他随即给酒后粮管所负责人康遂章联系,得到的回复却是:“粮管所从来没有贴这种通告,你可以继续使用”。
然而11月5日,一名自称伊川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吴姓队长的男子对张长石说,酒后粮管所把场地租给他妻子李某某开超市了,里边的东西赶紧腾出来。随后便用大型工程机械将张长石大门用渣土堵上了。11月6日,张长石门前再次聚集几十人和大型机械车,在家人阻拦无效的情况下,大型机械车将张长石租用场地的大门拆了,地平也毁了。

调查:超市已动工,粮管所负责人对通告“不知情”
12月25日,记者驱车来到酒后粮管所,张长石租用的1、2号仓库门前空地看到,这片空地约200平方米,堆放着各种工程设施和物资,进出该处的大门则是一块高约1米的铁片,四周布满各种渣土,地平被严重毁坏。
“原来我这里有个正式的大门,地平也都是混凝土,现在都被毁坏了。”张长石指着紧邻空地的一处在建工地说,这就是李某某要建设的“好友佳购物广场”。
随后,大河报记者见到了酒后粮管所康遂章所长。康遂章向记者证实,张长石租用粮库和粮库前空地,都是签订的正规合同且缴纳了租金,“张长石的合同肯定是真实有效的”。
对于10月26日、30日,张长石大门口张贴的两份“通告”,康遂章称,他根本就不知情,也从未要求粮管所其它人员张贴类似的通告,“通告上只有署名没有盖章,但具体是谁张贴的我也不知道”。

蹊跷:同一块地出租,为啥租金相差十几倍?
“如果酒后粮管所出面要求我撤出,我肯定会配合,但是我租期还未到期,至少也应该给我个说法吧。”采访中,张长石还向记者反映称,同一块地,酒后粮管所出租租金相差极大,“比我租时降低了很多”。
而张长石随后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由酒后粮管所与伊川酒后好友佳购物广场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显示:好友佳购物广场共计租用该所3850平方米土地,合作期间,酒后粮管所每年收取4万元。合作时间到2021年底。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康遂章作为甲方代表酒后粮管所进行签字盖章,李某某则作为乙方代表伊川县酒后好友佳购物广场进行签字盖章。
“总共3850平方米,每年的租金才缴纳了4万元,平均每平米每年租金才10元多一点。租金一下子低了这么多,我怀疑其中有猫腻。”张长石现场算了一笔账,他和其他租户此前的租金则是每平方米每个月租金为10元,一年下来每平方米租金是120元。
回应:工作上有错误,“我也是给自己装进去了”
采访期间,张长石还告诉记者,酒后粮管所为了配合租户李某某建设超市,还将12间老式仓库及8间平房办公场所全部拆除。
针对张长石反映的情况,康遂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表示,建这个超市是“(伊川县粮食局)合作经营,每年收取的4万元”。
随后记者追问他作为甲方与李某某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是在哪里签订的?租金为什么这么低?康遂章均称:“这个问题不再说了吧,我也是给自己装进去了,现在问题出现了,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吧。”
记者还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康遂章则推称,张长石说的都是实情,他就不多说了,现在一块地租给了两家人,我们工作上有错误,但问题肯定要解决。
25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伊川县粮食局采访。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副局长都不在单位,应该是开会去了吧。针对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