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防万宝城商铺的一些业主
最近遇到一件闹心事
他们反映,当初买商铺时
跟开发商方面签了委托租赁协议
说好由对方替业主出租商铺
并按季度给业主们支付租金
可是,9月30日那天
业主们突然收到通知说
"暂时无法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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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养贷 却突然断了租
福州中防万宝城业主:还贷压力太大了

业主们说
他们在2016年到2017年
买了福州中防万宝城商铺
并且和开发商方面的
福建中防联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委托租赁协议书
双方约定
商铺由中防联博商管公司代为租赁
租金则是从购铺3年后开始计算
可是在今年9月30日那天
业主们却突然收到了
开发商方面的通知说
因为公司账户被冻结
资金暂时出现困难
导致本该支付业主的收益
无法正常履约
这让业主们十分着急

在通知中
开发商福建中防联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和福建中防联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
将把业主的租金顺延至2022年3月份
在延期期间
公司承诺给业主年息4%的补偿
可业主们说
即便开发商有这样的承诺
还是不能减轻他们的压力

开发商承诺保障业主利益
业主:开发商居然派个"失信人员"跟我们协商

在这份通知中
开发商表态:
"福州中防万宝城经营虽然处于亏损状
但我公司有信心、有能力
通过多方渠道找到合作方
让专业的招商运营团队
来重新打造中防万宝城
尽快把商场经营好
让其具备造血功能
以保障业主们的长期收益"
请业主们
"相信中防公司是有责任、有担当的
公司一定会负责到底,
不辜负大家的信任!"
这样的语句,听起来十分恳切
那么,业主们为何还如此担心呢


业主们说
他们看到这份通知中提到的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字眼后
马上到"天眼查"查询
发现 开发商福建中防联博投资发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臣在全国各地的资产
有12处股权被冻结

更让他们忧心的是
他们还查询到开发商方面
现在跟业主们协商的负责人
居然是一位失信人员
涉及的失信案件有七件
全部未履行

这也让业主们担心
开发商的承诺到底作不作数

怎么能让业主解忧?
开发商工作人员:你有诉求写出来 我递上去
对于业主的种种担忧
福州中防万宝城开发商
福建中防联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怎么解释呢
10月14日
记者和业主来到福州中防万宝城售楼部
没有见到业主口中的"柯经理"
现场的另一名工作人员
做出了这样的解释

业主:我是租商铺 还是买下商铺使用权?
开发商工作人员:是45年使用权
除了租金问题之外
业主们说他们还有一个担忧
这就是 福州中防万宝城
开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年
可业主们还没有拿到
自己商铺的使用权证
业主林女士表示
由于这是一处社会力量
投资兴建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项目
而根据《福建省公用人民防空工程
平时使用管理方法》
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时
应向主管部门提交
"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这个办法第七条也规定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限
根据租赁使用合同确定"
这两个条款中的"租赁"字眼
让林女士感到诧异

林女士认为
按照《合同法》规定
租赁时间最多不超过20年

人防办:开发商确有商铺45年产权
律师:业主不必太担心使用权问题
对此,业主们也特地到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询问
人防办杨主任表示
福州市人防办
是福州中防万宝城的土地所有权人
也就是说,这些商铺的业主们
不用担心"45年使用期限"的问题
对此,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的
李双阳律师也表示,对于这个问题
业主们不用太过担忧


如果结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签订的相关书面文件,不能认定说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而确实是一种使用权转让关系的话,那我们认为这个期限就没有问题,只要在原先的最长期限的范围内,那就可以。如果通篇没有出现"租赁合同"的字眼的话,以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是租赁这样一种法律关系的话,我认为就不受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相应地调整,那么就可以按照双方的意思约定好,在原先的期限内的使用期限的转让。
希望业主和开发商都保持积极心态
福州人防办:已向开发商提供建议
另外,对于福州中防万宝城商铺业主们
提出的租金和经营状况等问题
福州市人防办杨主任也表示
他们也已向开发商
给出了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
他希望双方都保持积极的心态
争取早日摆脱
福州中防万宝城面临的困境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编辑:郝晶
审核:褚文胜 陈舒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