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古建筑传承人类文明 (守护古建筑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我县*物文**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广泛参与的*物文**及历史建筑保护机制,我县建立起不可移动*物文**及历史建筑县级守护责任制度,团县委领导干部积极投入“守护人”热潮的行列中去。

作为“守护人”的他们,马上进行实地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村(居)、点的保护专员落实职责;帮助协调解决*物文**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发挥自身优势,推广促进县级文保单位,*物文**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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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书记吴星镜实地巡查张淦故居

张淦故居于2013年9月评为县级第七批*物文**保护单位。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后街一山阜。故居建于清代,坐东向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高大宽敞,用材十分考究,梁坊桁柱等雕刻都很精致。回廊外墙饰以雕花边,十分少见。至今安然无恙。它是一座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清代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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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张淦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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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副书记江文南实地巡查林柄李宅

林柄李宅位于闽侯县白沙镇林柄村131号。建于清晚期,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坐东向西(230°)。四合院式民居,大门内有回廊、屏门、天井、两厢。正座进深十七檩,中三间前部辟为轩廊。明间用八柱,后部设屏门隔为前后厅,后厅回顶。屏门上方、檐下雀替、轩梁、槅扇等处木构件雕刻精美,左厢房上墙头壁画也很精美。该厝是当地清代木构民居建筑和典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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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白*林沙**柄李宅

在团县委的带动下,南通镇团委也积极的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保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守护*物文**建筑,传承历史文脉奉献自己的一份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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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团委带领青年志愿者开展文保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来源:闽侯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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