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而言,国家的税务体制非常的复杂,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法条款更新,普通人根本不懂,但是对于有钱人而言不一样,他们可以雇佣大量的会计师和税务师进行核算,安排自己的税收,这也是最近几年流行个人税务规划师的原因。

对于我们普通工薪族而言,一个月收入就几千块钱,况且国家对于我们普通民众还有大量的退税,比如家里面养孩子、照顾老人、还房贷等等,都会进行一定的返还,所以我们普通工薪阶层普遍不存在*税逃***税漏**的行为。
那么,对于一些高收入的个人,尤其是影视明星,近年来却屡屡爆出*税逃**丑闻,最典型的就是影视明星郑爽,2019年到2020年合计收入1.9亿元,*税逃**金额超过4500万元。
不过最近有好消息,国内演艺行业协会终于给出了新的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也就是说要求演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报酬协议,一定要参考这个示范文本,如果违背这一文本,就是违背了演艺协会的行业自律协定,代价恐怕是要断掉演艺的职业生涯。

过去我们都知道,为了*税逃**,很多明星都采取了签署阴阳合同,说白了就是合同规定的数字,跟实际交易的数字不一样,这就好比合同规定给3000万演艺报酬,实际上按照另一个合同约定的8000万给报酬,影视公司把3000万通过银行转账给到明星的公司或者工作室,剩余的5000万通过现金或者其他形式给予,如此这样,明星就可以以3000万元的基数交所得税,而不是以8000万交纳所得税,可避税金额超过上千万元。
其次就是包税价,说白了,就是跟影视公司签订一个条约,让你是公司给到的钱是税后的钱,保证自己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此这般,明星拿到的钱就成了税后的薪酬,不用缴纳一分钱的所得税,1989年毛阿敏被发现逃*税漏**,就是因为采用的包税价被发现。

其三就是在免税区注册工作室或者公司。相信前几年大家看电影和电视剧,在片头和片尾经常能看到注册在霍尔果斯的影视公司参与到了影片的拍摄、制作乃至投资,实际上就是因为*疆新**的霍尔果斯做企业采取了免税措施。杨幂就在霍尔果斯注册了霍尔果斯嘉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换句话来说,注册在当地的企业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通过利用地区税收制度优惠,最终减少税费支出。
甚至有些明星,在这些免税或者是低税公司的基础上,购买大量的豪车、豪宅用于个人自用,但是计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甚至还有些找大额发票报销进行套现,最终让公司的利润几乎全部回流到自己腰包,而所交纳的税费则是比国家正常纳税区域要少很多。

最后一类就是,就是郑爽被发现逃*税漏**所采用的手段,就是所谓的收入资本化。通过签订小额的劳动报酬合同,再把剩余的大额资金,以入股的名义注入到演员的公司,但是对应的持股比例又低到1%,等于换个名义把钱白送给演员的公司。
打个比方,原本给明星的报酬是1亿元,实际上跟明星签的合同是500万,剩余的9500万元入股到明星的个人公司,所占的股份只有1%,这样实际上就暗渡陈仓,等于是把950万元送给了明星的个人公司,因为入资企业是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因此无需交纳税费,这也帮助明星省去了上千万的税费。
总体来说,阴阳合同和包税价,本质上就是违法行为,经过国家的一波打击,相信很多明星艺人和影视公司已经有所收敛。至于免税区注册公司,这一波操作也被国家叫停了,目前影视公司的税收全国已经一视同仁了。

目前,收入资本化还有一些人在实际操作,毕竟这种操作存在着隐蔽性,第三者很难发现,相关的税法也难以制约。
5月7日,我国广播电视组织联合会,以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其中就明确提到,演员的片酬劳务收入,只能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进行支付,比如通过入股的方式,通过送房子、送珠宝玉石等高价品抵扣,因为这样的话就等于是变相帮助演员隐匿收入,并且试行文本中还要求一定要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工作室收入和公司收入,不能混为一谈。
相信有了行业协会的介入,形成组织的自发性监督和制约,我国高收入的演员还要想通过过去的模式进行*税逃**,已经是登天万难了,而且还要面临着巨额的处罚金,并且甚至失去演员职业生涯,郑爽和邓仑*税逃**,已经是前车之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