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童在小区玩耍
关于仿真枪的购买使用违法定责与量刑范围,已进行过多次的案件审判,然而每一次都被社会诟病量刑过重,我们来看一下几起案例:
2016年7月19日,深圳罗湖海关查获8支仿真枪,经刑事技术鉴定,全部被认定为真枪,一名涉嫌*私走**枪支的港籍中年妇女被刑事立案。该妇女在海关查验时坚决认定自己买的只是玩具而已。
2016年7月29日,昆明的“军事发烧友”胡某因收藏从外省和国外网购的仿真枪被刑拘。胡某称,他收藏的军事用品价值40万元左右,其中仿真枪只是收藏的一部分军事用品,只有收藏价值是不会对人体进行伤害的藏品。
“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2015年4月30日,刘大蔚在法庭上喊得撕心裂肺。那一天,因为网购24支仿真枪,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以*私走***器武**罪判处他无期徒刑。

警方缴获的*私走**仿真枪支
在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枪支*药弹**,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严格的规定导致国内的部分枪迷或者说发烧友虽然心痒难耐却又无可奈何,恰在此时以台湾为主的仿真枪通过各种网上途径、微信、论坛、qq群进行偷偷售卖,而这也成了国内爱好者的宣泄口,为了喜好配合卖家进行仿真枪*私走**,在明知触犯法律的条件下进行大规模买卖甚至转手兜售,仿真枪为了迎合市场也会逐步增加仿真度,本来只是作为玩具的仿真枪也在真枪的模仿路上越走越近。
其实近几年国内关于仿真枪的法律条文已经普及,cs训练营,真人野外模拟射击游戏的普及也给了民众更多的接触仿真枪械的机会,民众也通过部分媒体报道的案列对这系列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有所了解,某某在小区练枪误伤人,某某用仿真手枪报复打碎邻居窗户,仿真枪已经越来越往*器武**上发展了,其*伤杀**力与越来越方便的购买途径,让很多未接触人群也可能会买来把玩。

近几年国内仿真枪的案件争议最大的就是量刑的过重化,私自购买销售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仿真枪,即视为非法持有枪支,有很多年轻人一时疏忽或者不了解犯下了大错,一方面依赖于我国严厉的禁枪条例,我们可以享受到在其他国家享受不到的和平与安全,一方面因为量刑的过重化,让很多家庭承受了惨重的后果与痛苦,只有立法规范化,法律向基层普及下去,才能彻底有效的对屡禁不绝的仿真枪市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