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旅游,大家并不会陌生。随着生活物质水平的逐步小康化,更多人的消费习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他们对于生活的好这一概念,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吃饱穿暖上,更多精神层面的追求已经成为大家彰显个性化和幸福指数的新风尚。而且近些年,我们从各大旅游网站及出入境登记处了解到,老年人的出行频次到达了峰值。
很多老人不再一味将退休金存入银行,他们选择结伴而行,领略祖国大好河山,开启精彩的夕阳红。

老年出行的旅游市场,是近年来的大火项目。其细分品类有能够满足老年人还要帮助年轻人照顾孙子的低价周边游短途游;以主打养生延年的保健乡村游;
还有帮助老年人抵抗寒冬的候鸟迁徙游等等,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产品种类的丰富本身是件好事,也能够看出大家对这一市场人群的关注度。但应了那句话:乱花渐欲迷人眼。偌大的市场,自然会滋生各色的商家。
有些商户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提供良好的服务,品质保证;但也有个别商户会趁着这波割韭菜的热潮,滥竽充数,打产品擦边球。

由于老年客户的特性,多数人还是有“价格便宜”和节约的心态,很多人不自觉则会以价格作为第一考量因素。
外加销售的紧催式销售方式,往往令很多老年人,来不及思考或者和家里孩子商量,便盲目下单。甚至有些旅行社会打出:邀请多人,邀请人免单等噱头。
使得更多老年朋友呼朋唤友,乐此不疲。但往往大家会忽略一条铁律:自古羊毛出在羊身上。作为商家的旅行社,压低成本做出的低价周边游,最终其赚得利益还是得由参团老人们买单。

近期广西一旅行社导游,就因为低价团的事情在网上出圈。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到底如何保障父母在参加跟团游时的合法权益呢?
事情是这样的,陈先生(化名)参与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广西7天6晚组团游,行程单上明确标注该趟行程将包含三座城市及十多个购物点。在报名时,也被清楚告知,这就是一个涵盖购物的旅游团,总体费用398元。
我相信很多读者此时已经看出了端倪,一个7天6晚的行程,参团收费仅398元,粗略估算恐怕连酒店住宿费用都不够支付吧。

但往往我们的老年朋友,就不太会考虑这些问题,只会单纯觉得很划算。所以这趟旅行中,势必会产生巨大的矛盾。
据陈先生所述,报名时旅行社工作人员其实并未告知此趟行程是否设置最低消费。这就会导致,很多老人象征性和意思性的购物,索性更多的人选择只是进到购物点,却分文不出的情形出现。
担任此旅行团导游的黄小姐,也是最终被逼无奈,在入住酒店时强行让一对老夫妻补齐购物消费款,才给其房卡。

我们了解到,这对被针对的老年夫妇是由于当天整体消费仅100元左右,完全不够抵扣当晚的酒店住宿费用。
而且这样的情况在该团不占少数,于是黄女士对这群老年人出言不逊,认为其白吃白喝,白占了自己的劳动时间。
如今,很多旅行社和导游多是合作挂靠的模式,即旅行社四处招揽游客,达到成团人数后,将该团“卖给”导游。
接团导游在出行前,会按照人头支付旅行社一笔费用。其接团收益,则多出在游客的购物返点上。特别像这种表明了涵盖购物游的行程则更是如此。

一般参加这种低价游团队的大多是年龄较大的老人,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大多数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更不知道如何维权。
但诚如黄女士所说“就仅仅交百十来块,玩那么多天,多少都知道要购物的不是?”怎么说呢,这句确实话糙理不糙。

据最新的情况,桂林市旅游局已经介入该事件调查,涉事的旅行社及导游均被处理。天上没有无端掉下来的馅饼,只是在处理相关情况的时候,希望能更加柔和一些。
面对舟车劳顿的老年人,是否可以先安排其入住后,第二天在出发前再次说清楚该团的要求?或者最好的是将最低消费的限制,明确写在协议里或者告知老年人。双方明晰的情况下再做选择。

结语:
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在平时更多的关心父母的近况,多给他们普及一些新生的事务和处理的方式。警惕消费陷阱的同时,也确保他们拥有快乐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