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渭南,一位继母因为虐待六岁男孩获刑16年。2017年3月,当这位继母把孩子送到医院的时候,这个孩子有75%的颅骨损伤,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脱落,虽然医生把孩子救了回来,但目前几乎处于植物人状态。
案件虽已落槌,但所引发的思考却未止于此。对于孩子来说,他失去的远不止16年这么简单,他恢复意识及自理能力的可能并不被看好,未来,对他来说,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无独有偶。因为晚归,8岁的浩浩被继母“追问”。得不到答案的继母将巴掌和衣架落在浩浩身上,直到发现他头部、脚部、背部、臀部已伤痕累累。被紧急送到医院的浩浩经抢救无效,再也没能醒来。同日,继母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检方的起诉书里,刘某被指控用两个卷在一起的衣架多次击打浩浩,最终致其死亡,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11月13日,该案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针扎、棍棒砸、开水烫、用手撕裂嘴巴、用铁衣架殴打、用手抠挖还未痊愈的腿根部伤口、阴部伤口、灌吃大便……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一位小学二年级在读女童小杰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毒打。由于小杰体表严重异常,多处新旧伤痕叠加,精神状态不良。鉴于其伤势危急,小杰当日即入住重症监护室,后经专家会诊,小杰全身弥漫性大面积戳伤、损伤,若不及时转院治疗,可能造成器官衰竭,有生命危险。在小杰接受治疗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此案。6月5日,以涉嫌虐待罪对犯罪嫌疑人小杰的生母杨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虐童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罪行。而这却是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每年,国内外媒体曝光的虐待儿童案件都数不胜数。而这些案件中,涉及家暴的更不在少数。
反思这些虐童案,最终的落脚点其实就是“家教”和“家暴”在人性和法律之间的界限。即不管是养母还是亲生母亲,在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手段上,需要恪守法律和人性的边界。
从观念角度看,受一些落后观念影响,很多虐待乃至故意伤害行为,都是假“管教”之名而行之。“棒下出孝子”,家长们往往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越过了正常的限度,而这一点也进一步模糊了虐待与适度惩戒的界限,外人也往往将之视为家事,难以作出及时的干预和阻止。
事实上,我国在关于儿童保护的问题上一直都有法律兜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均有对儿童保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在2013年专门出台了针对解决儿童性侵问题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相关法律在儿童保护问题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破,然而,却并未明显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有数据显示,2016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我国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就有433起,受害人数高达778人。幼儿园虐童,及儿童家暴事件更是数不胜数。
此外,《反家庭*力暴**法(征求意见稿)》强调,“反家庭*力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家庭*力暴**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遗憾的是,在所发生过的虐童家暴事件中,我们仍没有看到一个能充分体现“共同责任”,能及时发现、制止、救济遭受家暴侵害未成年人的机制体制。
虐童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不断鞭策着、倒逼着我们主动、积极地在保护儿童问题上进行思考,也再次将虐童话题推向舆论高潮,让关于增设“虐童罪”的呼声再次高涨。尽管是否需要增设这一罪名在法律界还有一定争议,但有一点全社会确定无疑:针对虐童仅停留不痛不痒的轻罚甚至只是谴责层面是无力的。如何加大对这一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是一种无可争议、迫在眉睫的现实追问。
还有观点指出,比起惩戒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受虐待的根本问题在于及时发现恶行。虐童案曝光不足,低龄儿童“不会开口说话”,更多案件被掩藏于冰山之下。这更需要呼唤有效的“发现制度”。比如,鼓励群众举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案件。在生活中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认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可及时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试想,如果文章开头所提到的几位当事儿童的周边人能及早发现孩子受虐待、其父母责罚明显超出正常教育尺度,并及时报警的话,或许能避免孩子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
其实上,不管是哪种观点,都应把落脚点定位于法律的实施能否抑制住“棍棒教子”的陈旧教育观念,能否让大众在教育孩子问题上不再视法律为无物上。在津津乐道于“虎爸”、“虎妈”的今天,让家长分清“家教”和“家暴”,更为重要。

人类学学者安·阿纳格诺斯特在1997年发表的论文《中国儿童与国家超越性》中指出:在中国语境下,中国民族主义的话语总是集中在落后的农民与儿童这两种身份之上,而将两者相联系的是有关“人民素质”这样的话题。究其原因,是儿童与农民同样具有的“不确定性”,使他们总是成为讨论民族教育与民族未来的基点。儿童是希望,但儿童也带来恐惧,尤其是“当他们不按所预定的轨道发展时,对国家权威与家庭结构将带来威胁性的冲击”。
有人评论称,这是一个很有预见性的观点。二十年后,农民与儿童的弱势地位,使他们成为中国社会道德测试的底线。话语和论调背后的个人色彩虽浓,但背后所呈现的却是儿童处于弱势地位的不争事实。
胡适在《慈幼的问题》里将“怎样待小孩子”作为判定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最高标准。如何走向文明,还需要我们在保护孩子上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