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产品要有中文标签吗 (海淘食品)

有关食品标签管理的微博“微语”(2018-2019)

黄璞琳

2018/8/16 私人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海外代购,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制对象。但是,在我国境内销售的产品,包括境外生产的产品,就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或者《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制对象,如果在境内销售没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应当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或者《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处理。

2018/8/31 海淘商品,若无需遵守内地《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则国内消费安全公共安全受损,国内相关企业也受不公平竞争;若需要遵守国内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则海淘基本上不可行,因为海淘商品连中文标识都没有,大多也未取得进口食品等相关进口手续。国家宜早作政策裁量决定了!若仍想允许海淘业一定程度发展,并避免对国内市场不当侵扰,保障国内消费安全公共安全,宜明确海淘商品是否可以不贴中文标签,如,在明确海淘商品是由境内进口商办理进口审批备案手续并承担销售者责任情况下,可不改贴中文标签而直接由海外直邮给境内消费者

2019/4/4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规定加倍赔偿制度时,同时规定“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有些标签问题,确实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产生足以影响消费者交易决策的误导。如,进口红酒等普通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就宜认定为不予加倍赔偿的瑕疵。但是,特殊营养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需要把握食品成分,以及存在致敏源物质之类的食品,若无中文标识也无其他能让中国市场相关消费者认知、掌握的信息的,就易产生安全问题,宜认定为存在指示上缺陷,宜列入加倍赔偿范围。青岛的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十倍赔偿案,如果涉案食品存在的问题,并非无中文标签,而是存在有害物质超标,或者是婴幼儿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达标。那相信会有很多人支持职业打假人的十倍赔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