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讲解视频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勾稽关系)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勾稽关系,怎么根据科目余额编制现金流量表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长期股权投资的贷方发生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者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购买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费(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收到的现金

(1) 内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销项税金、销售材料、代购代销业务)(本期实收,本期预收,本期收到以前期间的) 依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内容: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

依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其他经营活动

内容:罚款收入、个人赔偿、经营租赁收入等

依据: 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现金、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