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售假?揭秘LV的诉讼过程#此前消息,长沙国金中心路易威登(LV)专柜售假?此消息一直在网上引发热议。
5月20日,针对“长沙LV专柜售假事件”,路易威登公关部回应称,其全球直营店销售的产品均为正品。路易威登坚决否认原告的指控,已申请再审并诉求纠正原审判决。

基本案情:2020年9月12日,罗小姐与男友高某一起,在长沙市国金中心二楼lv专柜购买vaugirard手袋一个,价格为18700元,款项由男友高某代为支付。2021年6月3日,鉴定机构认为该手袋并不是lv公司生产。
罗小姐认为该LV专柜涉嫌欺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lv专柜退还货款、赔偿三倍货款同时支付律师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定该店作为销售者,具有售假之欺诈行为,应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最终2021年11月9日判决LV专柜退还罗小姐货款18700元、赔偿三倍包款56100元,驳回了罗小姐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本案判决所带来的影响已经完全超过了对本案中原被告的范围。
被告被认定为欺诈,被判决退一赔三,这只是针对本案的单个纠纷。
而判决认定的“LV专柜”售假、欺诈消费者这一事实,必然会拉低整个品牌的市场公信力甚至将影响到期其他品牌。广大消费者可能产生“专柜也能卖假货”的认识。
“有消费者带几十个包送检”就是对品牌市场公信力降低的表现。这起事件对整个消费环境是一次很大的警示,“品牌专柜一定百分百可信吗”?
上述案件引起热议后,不少长沙市民,前往罗小姐鉴定的机构进行检验。业内人士同时也建议消费者选择鉴定机构时,最好送检专业机构。
1、卖假货、欺诈退一赔三符合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品牌方发布声明要求再审,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
被告方在上诉期内未申请上诉,而是选择了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了判决的义务。现在品牌方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没有出售假货没有欺诈。被告方有权利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将出现两种结果,第一种是品牌方希望看到的,*翻推**一审判决;第二种是进一步坐实专柜欺诈,驳回再审申请。
如果*翻推**一审判决,那么已经执行的款项,原告方应当退还,在程序上叫执行回转。如果驳回再审申请,则本案也已经执行完毕。
执行回转依据即《民事诉讼法》第240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被告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体现的是对法院判决的尊重,但是并不代表着品牌方认可庭审结果,申请再审仍然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

最终再审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