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行动侦办要求 (昆仑行动严打食药环犯罪)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担心、最痛恨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问题,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8月5日,江西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

公安部公布昆仑行动监督举报方式,公安部食药环昆仑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昆仑”行动深入开展,回应群众关切、落实精准打击,现将江西省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群众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公安部公布昆仑行动监督举报方式,公安部食药环昆仑行动

——江西省公安厅

举报电话:0791-87288454、0791-87286362

举报邮箱:448231496@qq.com

举报收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邮编:330000

收信单位: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

网络举报地址:微信公众号“江西公安”

——南昌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1—88892579

举报收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

邮编:330000

收信单位:南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九江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2-8225608

举报邮箱:jjgasyh@163.com

举报收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186号

邮编:332005

收信单位:九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

——景德镇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8-8491965

举报邮箱:356192618@qq.com

举报收信地址:景德镇市高岭大道29号

邮编:333000

收信单位:景德镇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

——萍乡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9-110

举报邮箱:pxzasyh@163.com

举报收信地址:萍乡市安源中大道23号

邮编:337000

收信单位: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鹰潭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01-6447978

举报邮箱:273193459@qq.com

举报收信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

邮编:335000

收信单位: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环大队

——新余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0-6510636

举报邮箱:lsp13907906990@sina.cn

举报收信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棱上路行政执法保障支队

邮编:338000

收信单位:新余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保障支队

——赣州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7-110、0797-8301218

举报邮箱:gzssyh@163.com

举报收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赣州市公安局810室

邮编:341000

收信单位:赣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网络举报地址:微信公众号“赣州公安”,微博“赣州公安”

——宜春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5-3292086

举报邮箱:ychzzd@sina.com

举报收信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18号

邮编:336000

收信单位:宜春市公安局环侦支队

——吉安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6-8216286

举报邮箱:jianzhian@sina.com

举报收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邮编:343000

收信单位:吉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网络举报地址:微信公众号“吉安公安”

——上饶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3-110

举报邮箱:928298173@qq.com

举报收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18号

邮编:334300

收信单位:上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抚州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4-8312126

举报邮箱:fuzhousyh@163.com

举报收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

邮编:344000

收信单位: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环侦大队

重点打击以下领域

食品、药品、环保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大多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昆仑”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严密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消除滋生犯罪的土壤、空间。

打击重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

密切关注病死猪、地沟油、瘦肉精、不合格婴幼儿奶粉等社会危害大、群众关注度高、易集中引发系统性风险犯罪的动向。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犯罪行为。

2、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

高度重视疫苗、血液制品、心血管疾病等药品以及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领域的犯罪问题,重点打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

3、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搭建“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以及以“三非”为重点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

4、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动——

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域造假顽疾,进一步挤压知识产权类犯罪生存空间,力争发现一批涉外案件线索,侦破一批重点案件,有力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