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市场总局公布了30个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知食君发现,A*奶2**粉的经销商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也在榜上!原因是该品牌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虽被罚,网上仍有大量宣传资料
据知食君了解,A*奶2**粉的经销商在2017年5月的一次网络直播品牌活动中,邀请了艺人胡可参与,在活动现场,胡可及其儿子与A*奶2**粉等产品也多次同框。而后该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

资料显示,在2017年5月胡可带着儿子参观澳洲A2农场后,从2018年1月开始,胡可又以A2中国代言人的身份在成都、武汉和郑州等地也做了直播活动,期间她的儿子也出现了几次。
而关键就在于,胡可儿子在组织这些活动及广告发布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据了解,2015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始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就是“不满10周岁的童星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明显A2这次是踩雷了!
不过知食君发现,虽然被罚了,A2在官方渠道也删除了相关的违规广告,但仍有很多宣传资料在网上传播。比如在微信文章《在这场黄金奶源地的亲子游中,看明星辣妈如何实力带娃》中,仍然可以看到此前胡可及其孩子参观A2农场的宣传视频,里面仍有许多胡可的孩子跟A2品牌的互动。此外,相关的文章《胡可携安吉探秘a2农场,探寻好奶源的秘密》等也依然在传播中……


故意踩雷还是误中雷区?
不过关于A2经销商是故意踩雷,还是误中雷区,有小伙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从微博上看,一些活动及宣传海报中只有胡可出现,胡可的孩子并非“必须”,而在国家总局的通告中,也表示该公司是“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所以胡可的孩子或许不是代言人,A*奶2**粉是误中雷区。

不过不管是否有意代言,胡可孩子的代言身份确实没跑。资料显示,“广告代言人”, 是以其个人的名义或者个人形象对广告中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表达,展示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
而有国内学者曾经撰文分析,如果某人在广告中明确表明了自己的身份,那么他就属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代言人;对于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明星来说 ,尽管其并没有在广告中表明身份 ,但是受众可以准确地辨明其身份,那么他就可以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而胡可孩子在参加过《爸爸去哪儿》、《妈妈是超人》等节目之后,就影响力来说,已经是大明星等级了。
重金营销,或因有意加码中国市场
说回A*奶2**粉,A*奶2**粉虽然被数万代购包装为澳洲最好的奶粉,但实际上他们就是一个贴牌产品,无奶源,无奶粉厂,全部靠中国资本控制的上下游为其服务。

据了解,A*奶2**粉的奶源主要来自澳洲Moxey牧场公司,代工厂新莱特帮助A2从奶农那里收购牛奶,然后再加工成奶粉。而A2乳业只负责产品的研发以及销售。
此外,A2发展的另一大依仗是代购大军,在无数的包装后,一个贴牌产品成了奶粉中的“爱马仕”!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澳新市场业绩很大程度也要归功于代购大军将这些在澳新地区销售的奶粉的一半以上带到了中国去销售。
靠着贴牌,和无数的代购大军,A2在中国市场疯狂吸金。数据显示,在2017财年,a2 milk在中国的业绩大涨132.9%。也是因为业绩持续见好,a2决定进一步加码中国市场,并预计2018全年将投资8200万至8700万新西兰元到营销中。
这样看来,这一次A2重金聘请明星代言,或者就是今年营销计划的一部分,但不曾想正中雷区。看来A2同学还是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呀,毕竟法律面前,可不像产品贴牌和代购包装一样,靠取巧就可以轻轻松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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